发布者: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1-05-10 09:01:24浏览次数:
根据甘政办发〔2018〕13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和卓脱贫领办字〔2020〕45号《卓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帮扶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及要求,对符合“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条件的卓尼县雪域生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扎旅游度假村扶贫车间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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