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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卓尼县“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卓尼县办公室 最后修改时间:2017-06-02 11:00:00浏览次数:

 

 

 

 

 

 

 

 

 

卓安委办发201739

 

卓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卓尼县“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州安委办下发的《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南安办发〔2017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61日至6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有创新性的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既要丰富形式、又要确保效果,努力打造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色亮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一是开展行业部门对口宣讲活动。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教育、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县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县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616日早上830分到中午12点,在滨河路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会场,面向社会公众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乡镇也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县安委会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户外LED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三个一”活动。一是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为企业发展担当作为。二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集中组织开展面向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

(五)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乡镇、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省安委办将于7月中下旬举办全省“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电视大奖赛(复习题库以去年下发内容为主)。

(六)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辖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安委会将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县广电部门要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本级本系统单位和本行业企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 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县委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和省组委会办公室将借助“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展示、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县乡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行业系统和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四、积极配合省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

“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自6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展开,11月底结束。活动期间,省组委会将协调省内外有关媒体分赴各市州和企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陇原行”大型媒体采访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区域行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准备,配合开展此次活动。

(一)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级微信群作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隐患处理机制,对微信群曝光出来的事故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县安委办将对曝光事故隐患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编印《安全生产七五普法读本》单行本,通过“七进”活动,免费送到各级领导、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和学校。持续开展送《平安家园—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进千家万户活动,确保全省每个家庭户均一本。同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编印的《安全生产宣传手册》、《乡()村和公共场所安全知识画册》、《工程施工劳务工作业安全常识》免费送到各乡镇、企业和学校。

(三)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四)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县安委会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成效,着力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乡镇、各单位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全省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县组委会将择优向州组委会推荐上报。

(五)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所到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六)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县安监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及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卓安委办发201729)要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地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件的乡镇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灭火自救、道路交通事故、外伤急救、家庭防火灭火等训练体验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训练体验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

五、实施步骤

全县“安全生产月” 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上旬为准备启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6月中下旬为全面实施阶段。根据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的统一安排,各乡镇和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阶段,7月份为总结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分工

(一)县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咨询日当天会场及主席台布置,具体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乡镇要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工作同时,要针对各乡镇安监工作的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各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刊登和播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节目和文章,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

(三)公安部门要根据活动要求,维护好各项活动的治安、交通秩序,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四)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五)消防、住建等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确定组织机构,尽快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主题,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甘南州安委会办公室《2017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南安办发〔201754号)精神和本通知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用活动促进工作落实。各主流媒体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推出专刊、专栏、专题,以集中采访、典型宣传、重点报道等形式,正面宣传先进典型,着力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注意留存好图片影像资料及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并于6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情况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活动结束后,将书面总结材料、电子版材料和图片影像资料,于71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安金仲   联系电话:13893921244    3622911

电子邮箱:185941630@qq.com

地址:卓尼县安监局综合办公室

附件:1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32017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卓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31

 

 

 

 

 

  送:州安委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卓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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