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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农牧民 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情况 督查工作通报

时间:2018-09-19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835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农牧民


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情况


督查工作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进行,发挥扶贫资金和产业奖补资金在促进农牧村经济发展中的最大效应,凸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增收增效方面的作用,发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三变”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不断规范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完善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结构,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运行水平,充分发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对接和信心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陈丽娟为组长,副县长李春林为副组长,县纪委、农牧林业、发改、财政、扶贫、工商、农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情况督查核查组,于2017年年底对全县15个乡镇的700多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核查,通过实地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查阅资料、走访入户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依据合作社规范化发展遵循依法办社、按章办社、诚实守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二十字方针的要求,深入实地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核查,现将督查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督查核查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发挥优势、壮大规模的原则,以区域主导特色产业为依托,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狠抓示范带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较快发展,贫困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100%。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注册登记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39家,累计注册资金9.285亿元(20143月开始实行认缴制),合作社成员达8521人。涵盖了种植、养殖、农机、加工业等领域,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268家,从事种、养殖业的有461家,农机服务合作社3家,农产品加工合作社7家,其中:


柳林镇:工商注册登记76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79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10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39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30家。规范运行率为12.7%


扎古录镇:工商注册登记44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43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11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22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0家。规范运行率为26%


木耳镇:工商注册登记73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72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9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48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5家。规范运行率为12.5%


喀尔钦镇:工商注册登记147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108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12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63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33家。规范运行率为11%


藏巴哇镇:工商注册登记83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87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4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58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25家。规范运行率为4.5%


尼巴乡:工商注册登记21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20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5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6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9家。规范运行率为25%


刀告乡:工商注册登记41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41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3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24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4家。规范运行率为7.3%


完冒乡:工商注册登记22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22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8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9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空壳合作社5家。规范运行率为36%


阿子滩乡:工商注册登记41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40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3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24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3家。规范运行率为7.5%
   
申藏乡:工商注册登记59,乡镇实际核查上报59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25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15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9家。规范运行率为42%


纳浪乡:工商注册登记47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47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19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21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7家。规范运行率为40%


恰盖乡:工商注册登记20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17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5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10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2家。规范运行率为29%


洮砚乡:工商注册登记38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38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5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21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2家。规范运行率为13%


康多乡:工商注册登记6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6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0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1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5家。规范运行率为0%


杓哇乡:工商注册登记21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21家,其中注册登记21家;其中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6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具有发展前景0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15家。规范运行率为28%


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注册登记各类合作社739家,乡镇实际核查上报700家;其中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125家;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有发展前景361家;处于休眠状态,未运转的空壳合作社214家。规范运行率为17.6%


    二、存在的问题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几年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对合作社社员的扶贫帮带作用,使一大批贫困群众的收入得到切实增加,合作社还通过对接市场和信息共享,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但是,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和运行不规范是面临的主要现状,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运行问题


1.运行机制不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我县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是由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或农村经济人转型而来,虽然制定了章程,但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与“谋求全体成员利益”的办社原则相背离。一是财务运行不规范。合作社对于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多数合作社未建立财务运转台帐;少数几家合作社的帐务委托记帐公司(会计公司)进行了帐务规范,但凭证多为白条、一般收据,缺乏帐务真实性依据。二是入股分红机制不健全。合作社成立初,按照办理需要,入股资金均由法人提供,加之从20143月开始合作社注册为认缴制,实际持有资金与现有注册资金出入较大,且未建立相关入股分红及风险承担协议,盈余分配矛盾风险普遍存在。三是贷款效益不明显。享受帮扶贷款的合作社,资金运转基本上由法人一人决策,未突出合作模式,相关的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纳入及盈余制度都形同虚设,合作社模式基本转变为了个体私营经济模式,法人基本上统揽全局。四是合作社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发挥不足。多数合作社都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创新规模发展的思维,对于市场需求,缺乏调查了解,一味的随大流,加之内部决策及经营核算基本上有法人做主,极大的影响了合作社其他经营主体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内生动力发挥不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致供需达到饱合,库存积压严重,极大的制约了后续发展。五是观念陈旧,重视程度不够。合作社承办主体对合作社科学化管理认识不够,没有形成一系列科学管理方式方法,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向规模化、科学化、标准化、市场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加上大多数合作社承办主体文化水平有限,思想观念落后,没有创新的运用促进农牧业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超前谋划意识不强,创新能力有限,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发展质量和层次不高,带动能力较弱。目前我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是数量大质量差,专业合作社帮扶带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合作社合作意识发挥不足,专业性不够,大多数合作社的合作形式停留在人数的叠加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则单打独斗,合作意识不强,竞争能力弱,未形成一定规模和产业链条,信息共享和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群众对合作社的认知和信任不足,经济效益较低,对农户的带动能力有限,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和农牧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3.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一方面我县现有合作社负责人基本都是当地经济发展意识较强的农牧民,对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热情较高,具有发展意识的带头人,但由于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人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管理水平低,缺乏长远的发展思路,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带领全体社员发展一流合作社能力欠缺。另一方面合作社发展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大部分合作社缺乏信息获取的渠道,对技术、先进设备掌握应用不够,信息服务手段落后,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如电脑、冷库、冷藏车、检验检疫设备等,无法对产品进行检测、储运以及信息的获得和传递。


    (二)外部环境问题


    1.融资困难,做大做强受影响。一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需求金额与金融机构实际支持不匹配。信贷支持在总量和户数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贷款支持的满足率不高,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进行民间融资。二是贷款期限与农牧业生产周期不匹配。从事经济作物如林木种植的农牧民合作社,一般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如种植药材、饲养奶牛等产业生产周期一般为35年,甚至更长。但金融机构出于对资产负债期限匹配和防范风险的考虑,现有贷款期限多为一年期,与农牧民合作社生产周期不匹配。三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抵(质)押物与金融机构的抵押担保要求不匹配。现有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四是农牧业保险与农牧业承受的风险不匹配。由于农牧业保险风险较大,商业性农牧业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愿做,农产品缺乏相应保险保障。


    2.力量薄弱,指导服务不到位。近年来,我县从政策、项目、资金等多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扶持,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总体来讲,各职能部门、乡镇在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仍然存在指导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3.监管弱化,退出机制不健全。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市场的门槛偏低,法律环境过于宽松。从积极的方面来讲,有利于合作社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讲,则使合作社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空壳合作社不时出现。由于对合作社的监管和退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现实当中,对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出资真实性、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监管就流于形式,合作社“水分”居高不下,给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1. 隐患突出,建社选址不科学。一是合作社建设选址初期缺乏对环境的评估,部分合作社建社选址为河道旁、山体滑坡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且个别合作社厂房年久失修、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二是牧业乡镇部合作在选址初期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选址在生态环境保护区或水源保护区内,造成合作社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各项制度健全的125家合作社给予优先重点扶持;对注册时间短、运行时间不长、但具有发展前景的361家合作社予以适当的扶持,并通过培训学习、技术指导、金融扶持等使他们不断茁壮成长,发展成为当地具有带动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对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214家空壳合作社逐步注销或被市场淘汰。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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