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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2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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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效保障扶贫项目资产安全,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卓尼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2013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地方财政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首次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确权登记扶贫项目资产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归农户所有的不动产。 五、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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