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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治理区乱采滥挖

时间:2021-12-14   作者:甘肃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  

新华社兰州8月14日电(记者 王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靳来舜14日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介绍说,针对甘肃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条例》规定了地貌和植被的保护措施,其中包括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严格保护植被、沙壳、结皮等;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苁蓉、锁阳、甘草和麻黄等条款。

《条例》还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审批核准,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据介绍,甘肃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境内水土流失面积超过土地总面积的90%。相关研究表明,甘肃省每年流失5.5亿吨泥沙,相当于每年损失耕作层33厘米厚的耕地360万亩;河西地区有320多万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风沙危害,占该区耕地面积的26%;有151座水库每年因风力侵蚀造成入库泥沙高达1160万立方米,损失的库容影响近2万亩农田的灌溉。省内长江流域是滑坡、泥石流的集中分布区,有1.2万处滑坡体和6000多条泥石流沟道直接威胁着400多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相关链接:
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卓政发[202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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