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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1-12-15   作者:卓尼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卓尼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卓尼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局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应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扎实开展了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会3次,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全国、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9次。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州关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各主要时间、节点期间的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等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今年以来,县委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50余次,并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排查问题隐患683条,其中:非煤矿山领域117条,整改98条,限期整改19条;建筑领域132条,限时整改132条,行政处罚1家,罚款1万元;道路交通建设工程110条,限期整改110条,行政处罚1家,罚款2万元;工贸领域136条,整改115条,限期整改21条;危险化学品领域114条,整改96条,限时整改18条;消防领域74条,限期整改74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予以反馈,并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县安委办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整治,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的遏制了较大以上事故灾害的发生。另外,对9月22日州督查组督查发现的50条现场方面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督办并核实。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是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与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洮河生态建设局进行工作对接沟通,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与县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加大工作协调配合力度,共开展联合检查4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在全县各村组张贴防火公告2000余份,群发宣传信息4000余条,在佳美超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火标语等。同时加强了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防火信息共享,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是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进入汛期以来,全面进入临战状态,积极组建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强化应急值守工作,自4月份开始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防汛职责。进入主汛期以来,不断加大对尾矿库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县内各砂石料场、尾矿库企业完善汛期值班日志记录,及时排查上报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同时根据防汛工作实际主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会商,保证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暴雨洪水,努力使大灾变小灾,小灾变无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卓尼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别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动态“一情况两清单”(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整改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按照既定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32余次,排查单位673家次,排查隐患683条,现已整改619条,督导问题446条,行政处罚15家,罚款22.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0家,约谈警示22家,联合惩戒1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予以反馈,并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县安委办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整治,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的遏制了较大以上事故灾害的发生。

六是认真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严格按照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县上及时成立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机构,明确普查目标任务,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完成了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及历史灾害调查工作。

七是完善修订应急预案。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实际,我局及时组织人员修订完善《卓尼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卓尼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上报县政府待印发实施。同时,我局认真谋划、提前着手,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防灾减灾避险演练,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先后在申藏镇下青尼河村、木耳镇麻地湾村和柳林镇白塔村,分别进行了3场州县乡三级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之后在纳浪镇羊化村组织开展了大型地震灾害应急演;在木耳镇大峪沟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演练人数达1500余人次,出动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应急指挥车辆20台次。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救援处置和应急处突能力,强化政府联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协调配合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灾害损失。

八是全面提高安全意识。5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了全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宣传,设立咨询台12个,展示宣传展板35块,悬挂宣传横幅26条,现场群众咨询达3000余人次,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5000余份,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提袋1000多个。6月份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了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6日,由县安委办精心组织举行了以“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共设咨询台20个,展示宣传展板37块,悬挂宣传横幅28条,现场群众咨询达3500人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单和宣传手册2万余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提袋4000多个、围裙1500多个。动员全县各界力量积极开展 全国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10月13日卓尼县减灾委员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地震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第三十二个“国际减灾日”活动,本次活动共设立咨询台4处、悬挂横幅12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500份、参与群众600余人。主要针对雷电、地震、火灾、洪水等灾害的相关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预防、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使人们能清楚的意识到,当灾害降临时,逃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同时掌握灾害来临时最有效的逃生方法,推动了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最大程度减少灾害的损失。

九是积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驻卓武警四大队、县人武部等专业救援力量积极与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消防队、洮河生态建设局消防队建立工作联络机制。今年以来抢险救援共21次,参与救援共2000多人次,调拨帐篷等应急救援物资820件/套(其中疫情期间调拨帐篷、被褥、棉大衣等760件/套)。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意识有所淡化和放松。各乡镇、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警惕性有所放松,责任意识有所下滑,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对本辖区、本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监管部门督促检查时才查漏补缺;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放松,警惕性不高,施工人员流动大,安全教育跟不上,施工人员自防、自救意识不高。

二是抗震救灾能力还不足。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虽然已初步完成,人员基本为乡镇、村组干部,但无应急救援工作经验;专业救援人员严重不足,现有消防救援人员和设备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求;我县目前无应急救援专用车辆,如发生灾情,救灾人员无法快速到达现场。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到位。乡镇基层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且严重缺少相关行业领域专业人员,致使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县级财力紧张财政投入有限,无力支撑应急指挥中心、救援中心、预警监测、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

四是防灾减灾基础力量比较薄弱。原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设备陈旧老化,急需更新升级;柳林镇上卓村、木耳镇叶儿村、洮砚镇古路坪村的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重大隐患还需进一步治理;原有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仍不完善,信息化程度低,信息共享能力差,相关设施不能满足防治要求;主要河流治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地方财力困难无法落实,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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