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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4-28   作者:县住建局 点击数: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管理法制工作。

(二)指导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企业从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程担保、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活动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并下达年度计划;负责并指导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和物价监督工作。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实施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落实;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融资等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及补偿管理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十)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以及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处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设资料收集、统计和档案管理、利用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审批、推出的颁发及制度,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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