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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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时间:2022-09-22   作者:司法局 点击数:  

卓尼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法治宣传股。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三)基层与法律援助股。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法律工作者资格的年检注册初审和考试培训工作;承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许可的初审呈报工作;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及其律师、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的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注销申请等事项的初审和呈报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咨询服务,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审核和培训工作。

(四)计财装备与信息化股。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系统国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司法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单位管理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职工信息化知识技术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负责与州司法局的日常联系工作,加强计财装备与信息化交流协作。

(六)法制股。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情况,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负责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内设机构

卓尼县司法局现设有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有15个派出机构,受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朱扎路司法局办公楼

负责人: 李永禄

联系方式:0941-362214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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