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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3-01-13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开展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重点,制定规章。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围绕重点做到了全面公开、重点公开,保证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贫困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确保了社会安全和稳定。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发布司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规划计划1条,更新机关简介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6

0

10

1

1

15

2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卓尼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卓尼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再深化。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开渠道再优化。加强平台管理,巩固用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公开渠道畅通。三是进一步推进申请公开再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四是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再强化。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特此报告

                        卓尼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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