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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2-24   作者:卓尼县公安局 点击数:  

卓尼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卓尼县公安局编制了《卓尼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卓尼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卓尼县公安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卓尼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成员等。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卓尼县公安局名义发布或者卓尼县公安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工作部署、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便民利民措施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全县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情况;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等。

6、其他

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政府采购;公安机关通告、通缉令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卓尼县公安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目录查阅。

卓尼县公安局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卓尼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

4、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地点、时间

受理机构:卓尼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朱扎路110号

联系电话:0941-3622977

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8:30-11:40,14:30-17:4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向卓尼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卓尼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卓尼县公安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卓尼县公安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卓尼县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卓尼县公安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卓尼县公安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卓尼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卓尼县公安局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卓尼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


  
附件【附件:卓尼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 (1).doc
附件【附件:卓尼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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