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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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为加强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统筹安排、优化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州审计机关部署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中央、省州委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筹集、管理、分配使用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管理使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开展持续跟踪审计,揭示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和物资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组织方式: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要求,配合州审计局,对全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2月至12月 2.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贯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促进全州贫困县摘帽为目标,助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规范扶贫资金管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任务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扶贫项目建设运营和产业政策、易地搬迁政策实施及效果等情况,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 组织方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重点对舟曲县2019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审计局结合实际,重点对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产业扶持项目安排,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管理运营以及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5月至10月。 3.社会保障专项基金、资金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基金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基金筹集、安排、管理使用情况为主线,重点检查基金是否到位,是否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9年全州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各县市审计局结合实际,对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8月至9月。 (四)县审计局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37 +“N”项) 1.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7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决算草案编制和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性基金等情况;关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正版软件采购资金及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情况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重点对县本级、县住建局、县妇联、县应急管理局、纳浪镇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对大峪牧场、柳林镇中心小学2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4月至8月。 2.全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1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手段,对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采集财务数据,实现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和存量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采购政策执行、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本级6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联审。 审计时间:2020年3月至6月 3.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N”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同时,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完成县委组织部安排的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委组织部安排的纳浪九年制学校、柳林中学、民族宗教事务局、运管局等4个部门单位原任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同时,按照组织部要求,对县农业农村局、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幼保健站、喀尔钦镇人民政府、木耳镇人民政府、康多乡人民政府、洮砚九年制学校等8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进行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另外,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完成县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2020年1月至12月。县委组织部临时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对康多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土地)进行审计。(可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7月至8月。 5.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9+“N”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中央、省、州、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资金项目资金安排高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设计、施工变更的内容和程序,概算投资的调整、执行、控制等情况。同时,注重揭露项目程序规范、概算执行、建设施工、质量和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以及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而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重点对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实施的县第一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水务局实施的2018年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车巴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18年撤并建制村)卓尼县恰盖乡温布滩至利加、根沙至沙寺等共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同时,按要求完成2016年以来具备审计条件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6. 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7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筹集、安排、管理使用情况为主线,重点检查基金、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环保局实施的卓尼县2019年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县政协实施的《百年卓尼实录》印刷出版采购项目、县财政局实施的2020年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7个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6月至7月。 7.临时委托交办事项的审计(“N”项) 结合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临时委托交办事项的特点,科学统筹安排审计力量,积极开展审计监督和执法检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全体审计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审计项目;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以确保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故意阻挠、设置障碍,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以及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指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加大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对涉及到全县的重大审计项目,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突破。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通过加强审计现场审核、审计法制审理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方式,强化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他重事项及时报告,重大审计项目结果及重要情况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严格依法文明审计,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坚持依法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各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及时整改。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不断提高审计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现代化大数据智慧审计要求,进一步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要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按照“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实现精准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和效果。各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要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其他审计项目的事项也要予以关注,并及时反馈和报告情况。 附件:2020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表 2019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表 (共计项目: 45项+“N”项)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或授权审计项目(4项)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二)2019年全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 (四)审计署与甘肃省审计厅共同实施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或授权审计项目(1项) 黄河干流甘肃段综合治理绩效审计调查。 三、州审计局统一组织或授权审计项目(3项) 1.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2.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3.社会保障专项基金、资金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37项+“N”项)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7项) 1.预算执行审计项目(5项):县本级、县住建局、县妇联、县应急管理局、纳浪镇人民政府。 2.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项):大峪牧场、柳林镇中心小学。 (二)全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1项) 对县本级6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联审。 (三)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项+“N”项) 对县委组织部安排的纳浪九年制学校、柳林中学、民族宗教事务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等4个部门单位原任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同时,按照组织部要求,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幼保健站、喀尔钦镇人民政府、木耳镇人民政府、康多乡人民政府、洮砚九年制学校等8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进行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另外,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完成县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9项+“N”项) 对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实施的县第一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县藏族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纳浪乡若龙小学建设项目、卓尼县上河幼儿园建设项目、卓尼县恰盖乡中心小学教学用房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水务局实施的2018年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车巴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二期)工程,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18年撤并建制村)卓尼县恰盖乡温布滩至利加、根沙至沙寺等共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同时,按要求完成2016年以来具备审计条件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项) 对县委组织部安排的康多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土地)进行审计(同步实施)。 (六)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7项) 1.环保局实施的卓尼县2019年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 2.县政协实施的《百年卓尼实录》印刷出版采购项目。 3.县财政局实施的2020年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4.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2019年国有贫困林场防火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卓尼县2015年沙化草地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卓尼县2014年重度退化(黑土滩)草原综合治理项目。 (七)临时交办项目审计(“N”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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