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6 作者:审计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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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科学安排审计项目、统一调度审计力量,加大资源整合、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省州审计机关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打造“五无甘南”,着力创建“十有家园”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六稳”“六保” 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大局中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全县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精准实施,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紧扣卓尼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卓尼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结合卓尼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形势,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立项研究,加强和改进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做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规划的有机衔接,安排年度项目时须充分考虑规划的分步实施,确保既能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又能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量。 (三)坚持全面履职聚焦主责。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科学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审计的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四)坚持统筹兼顾科学管理。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审计机关的领导,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两统筹”管理,坚持审计“一盘棋”,统筹实施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统一组织重大事项的审计,发挥审计监督合力。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实施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上下联动、上下贯通、同向发力,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坚持科技强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效。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各类审计中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关注。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回访”力度,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同时,加大与其他监督的协调沟通,建立同向发力、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更有效、更权威的审计整改合力。 三、重点审计项目安排 2022年,县审计机关紧扣党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安排的重点审计项目,重点关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无甘南” 打造、“十有家园”创建、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一十百千万” 工程实施、科技创新、民生项目实施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2022年度全县共安排重点审计项目2大类65项。其中: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组织或授权审计项目9项,全县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56项(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1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6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24项、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5项)。 (一)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9项) 1.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聚焦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等方面,重点关注各项政策衔接落地情况、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效果和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打造涉藏乡村振兴样板、社会救助、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绩效情况,揭示和反映各项衔接政策贯彻落实、项目落地见效、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牵头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甘南州舟曲县、临潭县实施审计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州审计局重点对卓尼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0月。 2.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为目标,重点对相关部门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绩效监督检查,对涉及的资金管理使用、设备采购等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提高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水平。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统一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省直部门实施审计调查。州审计局负责对州直相关单位实施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由省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统一汇总后报审计署。 审计时间: 2022年1月至4月。 3.全省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全省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清类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落实占补平衡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地膜回收、减少化肥使用量、最低价收购补贴及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面积核实等方面投入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关注国家、省州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统一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对省直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州开展审计调查。州审计局以“交叉审”的方式,组织全州审计力量,对8县市开展审计调查,于10月3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审计厅。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0月。 4.全省对口援藏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对口援藏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持续推动夯实脱贫基础,规范对口援藏资金管理,提升对口援藏资金综合效益,促进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重点关注对口援藏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资金绩效。同时,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统一组织实施。州审计局以“交叉审”的方式,组织全州审计力量,对州本级和8县市对口援藏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于10月3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审计厅。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10月。 5.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东西部协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等。 组织方式:配合做好天津市审计局对卓尼县、碌曲县审计调查;省审计厅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甘南州舟曲县、临潭县实施审计。州审计局以“交叉审”的方式,组织全州审计力量,对州本级和合作市、夏河县、玛曲县、迭部县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10月 6.2021年度全省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和加强政府债券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摸清州、县市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债务责任划分和实际偿还情况,分析政府债务偿还能力,重点审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关注未按要求使用债券资金或闲置、损失浪费等情况,揭示和反映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等。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牵头组织实施。州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要求配合审计或采取“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的方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1月 7.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目标,围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六大重点建设内容,重点关注规划制定、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配合州审计局同步开展对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11月 8.重点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审计调查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为目标,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落地建设,废弃工矿地整治,生态修复治理资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配合州审计局同步开展对卓尼县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1年重点生态修复治理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0月 9.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及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聚焦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等方面,重点关注各项政策衔接落地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组织方式:配合做好省审计厅对舟曲县、临潭县国家乡村振 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州审计局重点对2021年卓尼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及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0月。 (二)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56项) 1.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7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县级及县级部门预算收支、决算草案编制、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资产资金、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关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 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对县委组织部、喀尔钦镇人民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4个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对县文旅交建公司、柳林初级中学2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7月。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和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以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规范用权。同时关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 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对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中医院、卓尼县第一中学、卓尼县藏族中学、卓尼县柳林小学、卓尼县柳林第二小学、卓尼县柏林中心小学、卓尼县尼巴九年制学校、卓尼县藏巴哇九年制学校等16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职以来(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县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2022年4月至12月。 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2项)。 (1)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目标,围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六大重点建设内容,重点关注规划制定、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配合州审计局同步开展对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
202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表 (审计项目共计:65项)
一、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9项) (一)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三)全省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四)全省对口援藏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六)2021年度全省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七)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同时,对国家、省级环保督察和各类检查反馈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持续跟踪落实。 (八)卓尼县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1年重点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审计调查(重点涉及项目:卓尼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卓尼县草原改良项目、卓尼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项目)。 (九)卓尼县2021年度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及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二、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56项) (一)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7项)。 1.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项):县委组织部、喀尔钦镇人民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3.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项):县文旅交建公司、卓尼县柳林初级中学。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项):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中医院、卓尼县第一中学、卓尼县藏族中学、卓尼县柳林小学、卓尼县柳林第二小学、卓尼县柏林中心小学、卓尼县尼巴九年制学校、卓尼县藏巴哇九年制学校等16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职以来(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县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调查(2项) 1.配合甘南州审计局同步开展对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2.配合甘南州审计局同步开展对2019年至2021年重点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审计调查(重点涉及项目:卓尼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卓尼县草原改良项目、卓尼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项目)。 (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24项):重点对县交通局实施的S579羊沙至临潭公路改建工程一、二标段,S579羊沙至临潭公路改扩建(试验段)项目,S581木耳至大峪沟公路改建项目;旅游局实施的卓尼县科技馆建设项目,卓尼县博物馆建设项目,卓尼县博物馆科技馆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务局实施的卓尼县洮河流域水源涵养保护建设项目,洮河甘南州卓尼县麻路1段至亚当段防洪治理项目,卓尼县洮河干流闹站至多洛(闹站-尕古)段防洪治理项目;住建局实施的卓尼县城区排洪渠护栏、便桥改扩建项目,卓尼县城区巷道改造提升(二期)项目,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及热平衡改造项目,卓尼县城区供水改扩建项目,卓尼县重点村生活垃圾桶简易处理厂项目,卓尼县多架新城区道路及排水项目,卓尼县新城区南滨河路西延段道路项目,卓尼县多架新城区洮河大桥建设项目,卓尼县新城区排洪渠项目;县教科局实施的柳林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一、二、三标段,扎古录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集中供热工程,木耳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木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24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另外,完成对2017-2021年度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审计。 (五)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5项) 1.县供销社十八大以来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跟踪审计调查。 3.卓尼县2022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卓尼县2019年-2022年中央三部委(省级配套资金)扶持发展涉及的20个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卓尼县红十字会“公益募捐账户”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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