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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7-15   作者:卓尼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数: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县发改局加挂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接受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落实委员会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和国防动员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发展重大事项。县发改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加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及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县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制定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粮食储备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推进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组织实施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县生态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九)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和督办落实;负责全县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的督办工作,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跟进全县重大签约项目落地落实过程中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跨区域间产业、盐业、流通(药品)行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改造和产业升级,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政策和标准;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指导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库点的建设和维修改造,为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提供服务;承担省、县级储备粮油的品质档案管理、储备粮油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具体业务;负责政策性粮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安全生产、节约粮食等宣传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等工作。

(十六)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县区域内用能单位履行国家、省、州有关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用能检测和能源审计工作;负责依法行使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处罚权;负责组织对有关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为开展节能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收集节能信息,维护管理节能信息平台。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主管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七)拟定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交通战备职责,对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完成县委和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九)负责所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现设有办公室、项目建设规划股、价格管理股、能源股、营商环境建设股、工信商务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协调股。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卓尼县政府统办楼六楼

负责人:刀知交

联系方式:0941-36215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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