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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时间:2026-02-09   作者:卓尼县水务局 点击数:  

县水务局

卓尼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水利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的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农牧村水利、牧区水利、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3、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4、组织编制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建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建设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5、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职责。规划全县水资源利用和建设;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地下水的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灾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7、承担对九甸峡等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8、负责全县河道行政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拟订河道清障计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涉河工程项目的行洪论证监督管理;指导河道防洪安全,河道砂石等资源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全县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或初审、转报和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和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全县水利项目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全县乡镇水管站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水务局现设有办公室、水利综合股、水早灾害防御和河湖股;下属事业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水政服务中心、抗旱防汛服务队。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7

负责人:吴杰

联系方式:0941-59324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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