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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20   作者:卓尼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甘南法办发〔202431号文件要求和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一是局党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将其列入党和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委、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始终坚持以新时代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从高从严要求自己,督促引导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法用法守法,推进林草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集中学习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学习。组织机关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林草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林治草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林草职能优化。依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梳理完善我局承担的权责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等。“法定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成为常态。按照国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及“三证合一”要求,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改革。二是深入推行林草领域“放管服”改革。采取减少审批要件、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群众“在哪里办,找谁办,多久办好、如何评价”的办事习惯,逐一梳理室办理事项,明确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坚持“四快原则”(快受理、快审核、快上报、快审批),做到日常工作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对涉及产业发展、民生基础、应急保障等重大事项开通了林草地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办理,随报随批。持续推进林草地联审联批机制,破解用地难题,林草地征占用审批实现了新突破。三是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三抓三促”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结合“局长走流程”,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本级工作权责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趋利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建立运行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程管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质效。

(四)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卓尼县政务公开网站全面公开执法基本信息,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对林草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规范执法事中事后公示。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推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分管领导、相关室负责人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不得作出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主动创稳工作。一是依法防范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营林生产、工程施工、林区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巡林监管等工作,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安全稳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做出决定或出台之前均咨询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林草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统筹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管理等重点工作,靠前部署,及时受理办结来信来访,主动化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其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认真整改督察反馈问题。结合林草局实际,我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推动林草领域法治建设问题全面整改。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林草地红线管理,按照“随时发现、随时处置、随时推送”的要求,推进侵占林草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报告,强化林草地卫片执法工作,对年度森林草原督查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前期核查,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无执法主体资格,导致林草执法工作衔接不够高效、规范,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行和宣传。三是法治宣传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还要拓展,与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多样性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林草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对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资源管护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环保督察、森林督查等反馈问题,确保全县林草资源安全。三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利用微信等媒体宣传、部门联合宣传深入林区宣传等方式,加强对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林草政策,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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