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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27   作者: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近日,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资源型地区是依托本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发展起来的特殊类型区域。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是维护资源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新兴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2035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1.要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聚焦重点成矿区带,加大陇东、河西、甘南、陇南等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加快矿业权出让步伐,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性循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措施,结合资源型地区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特征,明确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更新完善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2.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矿产资源采、选、冶及伴生资源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研发,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攻关,提升高端前沿应用技术和原创性技术的储备和开发水平。落实国家资源税费优惠减免政策,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技术改造,鼓励尾矿、固体废物、废水资源化利用。发挥金川集团、金徽矿业绿色勘查开发标杆引领作用,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3.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统谋划全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制定实施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能耗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能耗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逐步实现安全降碳。

4.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5.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立足资源型地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度对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区域特色相互补充、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

6.引导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发展。加强资源富集地区就地转化能力建设,加快发展与资源精深加工密切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开发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健全新兴产业扶持、利益分配共享等机制。

7.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强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快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培育,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8.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干线铁路、公路网络布局,构建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提升资源型地区运输通道保障能力。有序推进煤炭、矿石等输送专线建设,加快建设具备多式联运功能以及线上线下结合、干支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构建与铁路、机场和公路客货运站能力匹配的公路集疏运网络系统。

9.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祁连山、河西走廊等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荒漠生态封禁保护,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10.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工厂绿色化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带动关联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上下游企业绿色发展。

11.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已有资源能源开发项目逐步有序退出主城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建筑等各类保护对象普查,进一步扩展保护名录,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科学推进城市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加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绿量。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改善,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此外,在配套支持政策上,《实施方案》明确,积极争取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解决塌陷区治理、环境保护、社保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地方提高转型效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对修复、复垦后的土地进一步探索开发利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源性地区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稳步促进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资源型地区用足用好产业用地支持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的以有偿方式供应。对产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的,经核实认定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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