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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定2024年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资金奖补实施方案的请示

时间:2024-09-10   作者: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卓发改字〔2024418        签发人:刀知交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定2024

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资金

奖补实施方案的请示

 

人民政府

为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资金,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消费帮扶工作,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432号),结合我县消费帮扶工作实际,我局拟制了2024年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资金奖补实施方案,并经731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随文报来,请审定如无不妥,恳请县政府研究批复为盼。

 

附件:1.《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东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农发规〔20241号)

2.《甘南州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州商务主要指标调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州商办发〔202421号)

3.《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432号)

4.局务会议记录(复印件)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9

(联系人:孙维红 13893979227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9

 

2024年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资金

奖补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东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农发规〔20241号)甘南州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州商务主要指标调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州商办发202421号)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以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产业振兴。坚定不移落实好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以消费帮扶行动为抓手,以拓展脱贫群众增收渠道、稳定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农畜特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助力群众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紧盯提高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快推进消费帮扶任务落实,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帮扶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增产不增收、产品销路窄等突出问题,促进脱贫地区、脱贫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销售我县农特产品,带动更多的脱贫人口增收致富。逐步扩大我县农特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份额,并形成长期的协作关系,以消费促增收,以消费带帮扶,以消费助致富

三、扶持内容

农特产品研发奖补。支持县域内企业打造网货产品(包括产品商标注册、包装设计印制、地理标志保护等),着重以秘境卓尼县域公共品牌为主线打造县域特色品牌,并且适宜全国市场流通的卓尼特色产品,以实际投资10%奖补,每户上限8万元。

(二)产销对接奖补。对主办、承办(2次以上)或者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的主体承担的宣传费、布展费、产品运输费等费用,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以及绩效给予一次性补助,累计资金上限20万元。

(三)销售类奖补。支持卓尼县企业加大本地农畜特产品销售力度,销售卓尼县产品的给予优先奖补,其中:销往天津市场的按销售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上限10万元;销往天津市场以外包括省州县内按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5万元销往国外市场的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增长15%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以此类推,原则奖补上限10万元

(四)特色产品馆建设奖补。支持农畜特产品展馆建设。天津地区或县域外建馆一次性补助3万元门头统一加挂县域公共品牌logo灯箱,展馆面积不少于10平米,产品种类不少于5类。

(五)电商新业态奖补

1.为进一步扶持电商新业态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聚焦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推动电商聚集发展

2.强化电商主体培育、培养新农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3.支持网红达人工作室、网红带货公司等主体,大力推介我县农特产品。

对符合上述条件主体及个人按一定比例奖补。

(六)物流延伸类奖补。以优化完善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以及降低农畜特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链条服务于当地农畜特产品的收购、销售,且时效性强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累计资金上限10万元。

四、资金来源

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资金150万元。

五、实施时限

2023111—20241130

认定和奖补程序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提交申报资料填报《2024年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1.农特产品研发奖补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实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图文资料、相关票据以及协议(合同);

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其他相关资料。

2.产销对接奖补需提供:

1主办、承办或者组织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的相关通知、邀请函等文件,参加活动产生的宣传费、布展费、产品运输费用等费用的正式票据,活动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其他相关资料。

3.销售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所在乡镇或乡村振兴局联农帮农证明,企业采购、销售本地农户或者合作社农特产品的相关资料

3)企业销售额佐证资料(销售协议、发货记录、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凭证、实际网销进账凭证或流水凭证等);

4)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企业收购及销售农畜特产品均为卓尼县内产品;

6)企业需提供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7)其他相关资料。

4.特色产品馆建设奖补需提供:

1)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特色馆图片影像资料、租赁协议或合同;

3建馆相关财务资料(包括运营费用、展馆建设材料、产品收购、销售费用);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5.电商新业态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实施项目过程中按照方案产生的粉丝量、短视频播放量及销售量;

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其他相关资料。

6.物流延伸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实施项目过程中按照方案产生的相关凭证(物流企业提供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凭证);

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审核。企业对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审核。

(三)公示。奖补对象和额度确定后,由发展和改革负责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发展和改革组织资金拨付。

1.2024年奖补资金从8月份起开始兑付,至11月底结束根据申报材料统一核算补贴资金额度,公示无异议后,由发展和改革报账程序拨付资金。

2.奖补资金佐证资料提交齐全后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资金补完即止。

3.若单项补贴资金出现结余,结余资金可调整到其他奖补类别使用。

 

附件:2024年卓尼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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