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5 作者:卓尼县公安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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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6、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卓尼县公安局是县级预算单位,其中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17个内设机构,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77人(其中行政人员218人,事业人员59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收入预算4616万元。其中:全部为财政拨款(含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18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3968.19万元,较2019年3968.19万元增加697.81万元,增加了15%。增加原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资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全年基本支出预算为4193.37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经费为3538.77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工资方面; 公用经费303.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机关运行、在押人员伙食费、禁毒经费及业务装备购买等方面; 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金额318万元,全部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 退休人员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四)非税收入 卓尼县公安局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6.072万元,较2019年无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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