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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县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县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县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责任。

(三)负责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承担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五)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六)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七)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八)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九)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

(十一)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二)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五)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依法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六)承担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二十一)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安全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二)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2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公安局汇总,下设卓尼县公安局年末实有人数338名,中共党员195人,男182人、女61人,其中:正式人民警察214人(含事业警察18人),事业干部45人,工勤人员44人,辅警83人;车巴分局和15个派出所现有警力152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71.03﹪;副科级以上民警72人(含7名局领导),占全局民警总数的33.6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02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25.96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支出总计为7025.96万元,年末结转50万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1090万元,下降13%,支出减少1090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项目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25.9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年度总收入的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0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5.9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补款收入总计8240.29万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109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基本全部实施完毕,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8240.29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支出减少109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项目建设支出,2022年项目基本全部实施完毕,无项目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1.73万元,支出决算为579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99元,支出决算为271.9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2.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9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73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9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18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专项业务费增加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更新车辆及外出办案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当年外出培训增多。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及办案。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幅为36.89%,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车辆维修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9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卓尼县公安局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预算绩效按时拨付到位,我单位按照资金到付情况认真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及时推进工作进程,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自查等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二)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用经费执行数为3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未发现问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本部门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公用经费1139.3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9.3万元,执行数为1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有效节俭了财政支出合理应用办案经费,严格把控各项的支出,保证公安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卓尼县公安局+623022000_122001(1).xlsx
附件【2022年决算绩效考核.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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