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法治创建、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承办全县司法行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7、承办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内设6个内部机构和2个二级机构。截止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职工7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1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951.58万元,较2019年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三公经费减少,以及财政只发放退休人员的藏区津贴。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58万元,较2019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三公经费减少,以及财政只发放退休人员的藏区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较2019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只发放退休人员的藏区津贴。 (四)非税收入 2020年司法局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0.6016万元。 2.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政府门没有预算安排计划政府采购。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2020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20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1578450元,其中车辆884240元,其他固定资产694210元。 附件:卓尼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