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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2021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时间:2022-02-08   作者:卓尼县司法局 点击数:  

卓尼县司法局2021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工作,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4)承担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的责任,并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组织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代表县政府监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撤销或纠正其违法和不当的决定、命令;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

6)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7)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

8)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安置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局机关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9名;公证处共核定事业编制6名,有执业公证员1人;法援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5名;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执业律师5名(C证5名);15个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7名。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现有在职职工73人,其中在编人员47人。退休20人。

主要工作成效

1.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提高治理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州)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履行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于去年5月15日成立以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及各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规则、细则和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认真制定了中共卓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强化向县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以及与各协调小组的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县整体合力,促进全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二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人员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按照《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部分执法单位“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补考工作的通知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补考工作,共205人参加考试,通过192人,未通过13人,通过率93.7%。积极督促各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了本单位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目前共录入行政许可485条,行政处罚187条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断办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信访部门、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撤销11件,责令限期履行5件,不予受理1件。

2.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寺庙、街道、社区、村组开展了法治宣传系列宣传活动。1月份组织律师开展全县宗教场所法治讲座活动,同时向各宗教场所僧人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3月份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3月10日上午在卓尼县大桥头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期间在纳浪镇、温旗村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家庭”活动3月25日在藏巴哇镇、洮砚镇开展了“禁毒禁种”宣讲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8月26日至31日进行的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局组织向全县科级干部发放了《民法典》书籍800余册,做到了全县科级干部人手一册引领先学,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9月20日,紧紧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宣传主题,精心策划,组织工作人员在卓尼县大桥头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挂横幅摆展板、设法律服务咨询台,为过往群众送上网络安全法治大餐;10月中旬开始组织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已有104个单位4845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在上河幼儿园、柳林第二小学门前建成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依法治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新社区矫正法”“公证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长廊制作了全面展现全县在“七五”普法期间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普及成果普法专题片;精心设计,科学布局,司法业务楼楼道打造了法治文化墙;新编排制作了宣传展板,翻译制作了“藏汉”双语版宣传手册。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展版发放资料宣传用品及摆设法律咨询服务台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82条(次),摆放展板100个(副),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宣传普法读本12000余本,普法手提袋2300个,普法围裙2200条,普法口杯5400个,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极大的提升了全县普法教育进程。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经过前期精心组织和认真准备,州级检查验收中排名全州第二,被评定为优秀等次。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受到了省级验收组的一致好评。

2)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62人,累计解除矫正293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7人,其中缓刑66人、假释1人。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人,期满解除矫正21。共办理调查评估52件。警告书发放4次,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目前,我县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共223人,帮教率100%。刑满释放人员中未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形,切实保障了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要求,在确保核酸检测和肺部CT正常的情况下办理衔接手续。截至目前,已顺利接回15名刑满释放人员。一是狠抓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和系统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零目标实现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坚持日巡查、周汇报、月报到、季评定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集中教育学习点名形成常态。要求每位服刑人员必须做到: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提交书面材料;每月一次公益劳动;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居住地变更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用手机定位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二是狠抓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向规范化执法迈进为全面规范特殊人群监管,实现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我们坚持做到:日常工作规范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文档规范化各类信息管理规范化。

3)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认真抓好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及时对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行调整、补充,通过强化组织建设,真正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全县共设有调解组织121个,调解员448名。进一步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县设有“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物业公司”、“环境保护”、“企业”和“婚姻家庭”6个专业性调委会。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人民调委会学习、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信息报告等制度。基层司法所做到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的统一,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各乡镇调委会统一制作发放规范的调解文书,对申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制作协议、回访记录等操作流程进行了统一,切实做到了组织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11月16日至11月21日,组织全县15个司法所的所长或助理员参加了全州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件,调解成功9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件、邻里纠纷41件、损害赔偿纠纷2件、山林土地纠纷5件、征地拆迁纠纷18件、环境保护纠纷0件,合同纠纷2件,医疗纠纷3件,其他纠纷17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为98%。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深化线索摸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先后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是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另外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排摸和入户走访。二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监管,严格落实好“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考评”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签订承诺书,压实监管责任,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发出警告;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认真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与省州沟通协调,指派法援律师提供案件辩护。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共悬挂扫黑除恶横幅32条、播放藏汉双语宣传录音65次、展出展板60余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0余册、发放普法手提袋、毛巾、围裙、纸杯等普法宣传品2000余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3.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提供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案件11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7件,受援人66人;民事案件43件(婚姻纠纷案件1件,刑附民案件2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39件、责任纠纷1件),受援人数48人。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人民监督员参与轻微刑事案件不予起诉现场宣读共6次;律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56起。此外,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我局律师前往卓尼县佳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柳林镇上卓村腾达扶贫车间等地,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二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律师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出台甘南柳林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的管理与指导意见,使案件特别是指派律师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县健康有序深入开展。三是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每周二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接待日共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次。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微信工作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并有效协调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在卓尼县大桥头、卓尼县大酒店广场、柳林镇白塔村、纳浪镇羊化村、禅定寺、贡巴、达扎寺、郭达苯教寺、雅路寺等寺院、部分乡镇、一些学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送法下乡活动,开展以农民工维权、残疾人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20余次,活动期间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余次70余人四是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提高优质公证服务。坚持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和群众对公证服务需求的新变化,以拓宽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首,以加强行业自律为重点,以争取公证工作的一流服务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践行便民服务措施,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通过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登门办理公证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2021年总收入14320130.76,其中:2040601司法行政运行10503252.31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费1500002040607法律援助9372元;2080501离退休人员经费2937932080502离休人员经费61646.5元;2080505养老保险补助911999.52元;2089999失业工伤保险补助14436.06元;2101199大病保险7062;2101101职工医疗保险补助406041.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7528.26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710000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78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经费支出80000元。

单位总支出14236246.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0805.01,商品服务支出2375135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893240;养老保险

补助支出911999.52;其他社保补助支出14436.06元;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640631.3元。

    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上年结转150000,(其它司法支出150000元)本年收支结余:233884.6其中财政拨款结余结转:233884.6元。

    (三)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固定资产原值1835103.46,其中:流动资产为233884.6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33884.6元)其他固定资产1835103.46元,本年其他固定资产无增加累计折旧77032.64固定资产净值1358102.3元。

 

 

 

 

 

 

 

 

 



我局2021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均没有负债,因而不再作负债分析。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我局在收支给余分配就预算管理方面先后完成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上报。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意见建议。

     无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无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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