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2 作者:卓尼县司法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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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卓尼县司法局多形式、多场次组织县乡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知识,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理论学习水平,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 近日,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孙某某将“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一面锦旗送到卓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孙某某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陈红琳为他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2021年3月8日,孙某某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询问得知:2020年6月份,孙某某由包工头介绍到XX项目工程当小工,口头协议日工资为140元,2020年7月孙某某在工作时不慎从二层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四名工程负责人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责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孙某某的情况符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情形,属于法律援助范畴,并指派陈红琳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陈红琳律师代表当事人向临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名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0834.66元,并多次往返于当事人和临潭县法院之间,最后在临潭县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四名被告赔偿了原告的所有损失。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卓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前进的动力和源泉。这起案件只是卓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卓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八进”目标,始终秉持“应援尽援”和“无偿服务”等办案宗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律进寺庙,法润僧人心”等系列活动,切实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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