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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通告

时间:2022-04-09   作者:卓尼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  

卓尼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疫情期间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通告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俗称“黑车”。

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对无网络预约出租许可的组织和个人在公众号、QQ群、微信群、朋友圈以顺风车、网约车、车找人等名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进行查处。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人员集中地、汽车站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租赁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四、全县各营运车辆严格按照各自营运路线载客,严禁串线、超线营运。

五、疫情防控期间,县交通运输部门将秉持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使命担当,履职尽责开展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整合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坚持零容忍,高限施压,强力打击,凡是被查扣的车辆,一律从重顶格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组织非法营运车辆车主非法集会、煽动非法营运车主闹事的组织者、策划者,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款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感和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的“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

举报电话:0941-362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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