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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5-31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卓尼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村、农业、农村土地(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农业集体经济工作。

2.贯彻执行和宣传《统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3.负责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4.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5.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开发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6.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7.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8.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9.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10.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荒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以及合同签订、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的工作。

12.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和农牧村和谐稳定。

13.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开展全县农牧村产权制度改革。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调整,我单位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8,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科级1名,正科级1名。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括非税收入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为121.1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96.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变动。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如果没有政府采购(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无此项

  
附件【1_卓尼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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