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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3-06-01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2〕70号)精神,下达2023年卓尼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在大峪、柏林两个国有种畜场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尽快发挥资金效益,根据项目实施程序,现将《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负 责 人:杨延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年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

受益对象:全县草原牧业养殖场(户)和国营种畜场。

绩效目标:1.完成柏林种畜场,卓尼县国营大峪种畜场牧区400头牦牛行为采集终端安装。

2.建立县级和柏林、大峪两个种畜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数据云平台与畜牧产业监测平台,内容包括:

(1)电子围栏:虚拟电子围栏,牦牛出栏提醒;

(2)一键找牦牛:查看牦牛在地图上位置区域,方便找寻;

(3)活动量监控:监控牦牛活动量数据;

(4)主要养殖区域的高清视频监控联网;

(5)县级平台的数据大屏,大峪种畜场的户外监测大屏,专线及通讯设备、音响及柏林种畜场的室内监测大屏。

3.分配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对人员进行培训。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2022年6月9日止,如对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局反应。

监督电话:0941-3621513 12317

附: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卓尼县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2〕70号)精神,下达2023年卓尼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在大峪、柏林两个国有种畜场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确保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甘南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全县先进适用的农畜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建成运行并逐步完善;全县畜产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农牧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畜产品、食品、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口产品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任务

1.完成柏林种畜场,卓尼县国营大峪种畜场牧区400头牦牛行为采集终端安装。

2.建立县级和柏林、大峪两个种畜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数据云平台与畜牧产业监测平台,内容包括:

(1)电子围栏:虚拟电子围栏,牦牛出栏提醒;

(2)一键找牦牛:查看牦牛在地图上位置区域,方便找寻;

(3)活动量监控:监控牦牛活动量数据;

(4)主要养殖区域的高清视频监控联网;

(5)县级平台的数据大屏,大峪种畜场的户外监测大屏,专线及通讯设备、音响及柏林种畜场的室内监测大屏。

3.分配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对人员进行培训。

(二)资金分解。国营柏林种畜场40万元;国营大峪种畜场60万元;通过县农业农村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

(三)建设地点。藏巴哇镇、木耳镇。

(四)资金拨付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按照项目前期资料审核报备后支付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70%,完成验收后支付25%,质保金预留5%的原则分批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三、实施程序

(一)实施方案制定。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二)进度安排

1.部署启动阶段:5月15日—6月8日。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2023年卓尼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务会议讨论、修订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全面启动2023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2.招投标阶段:6月10日—7月20日完成招投标及公示公告工作。

3.实施推进阶段:7月25日-9月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就近吸纳务工就业工作,并做好联农带农台账。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完成柏林、大峪两个种畜场自查验收。同时,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县级验收;10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2023年卓尼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总体工作进行县级验收、总结,通过验收后支付项目预留的25%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县畜牧站站长为副组长、相关乡镇乡镇长、农检中心主任、柏林和大峪两个种畜场场长、相关乡镇兽医站站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计划股设立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指导、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规范体系管理。建立以县畜牧工作站、县农检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的追溯体系技术指导服务团队,规范建立畜种档案和繁殖档案,在核心群试点追溯体系推广及应用管理。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乡镇、两场要牢牢扛起甘南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主动承担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主动协调配合,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切实把各自的资源优势运用好、发挥好,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努力形成推动全县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市场监管。认真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牦牛产业。同时,加强追溯体系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管理、清理、整顿、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牦牛产业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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