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4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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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补助使用和分配情况的公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农牧民养殖积极性,提升草原畜牧业养殖场(户)生产能力,稳定畜牧业生产为目标。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精神,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的要求,为有效推进卓尼县2024年草原畜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做好草原牧业越冬饲草料补助和发放工作,尽快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我县草原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促进草原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根据项目实施程序,现《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及国营种畜场 项目负 责 人:杨延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年限2024年3月15-2024年4月30 受益对象:全县草原牧业养殖场(户)和国营种畜场。 绩效目标: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减轻草场压力,提高牦牛藏羊繁殖、出栏率和生产能力,提升我县草原畜牧业生产能力,促进农牧民增效增收,确保卓尼县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公示时间:2024年3月04日—2024年3月13日止,如对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使用和分配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局反应。 监督电话:0941-3621513 附: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 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精神,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的要求,为有效推进卓尼县2024年草原畜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做好草原牧业越冬饲草料补助和发放工作,尽快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我县草原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促进草原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现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农牧民养殖积极性,提升草原畜牧业养殖场(户)生产能力,稳定畜牧业生产为目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草原畜牧业养殖场(户)越冬饲草料补助及饲草料发放,鼓励支持养殖场(户)作为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减轻草场压力,提高牦牛藏羊繁殖、出栏率和生产能力的支撑措施,提升我县草原畜牧业生产能力,促进农牧民增效增收,确保卓尼县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补助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牛羊养殖场(户)购置越冬饲草料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为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资金兑现和饲料发放提供有效依据。 (二)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用于草原牧业养殖场(户)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及饲草料发放,特别是没有草原或草原面积少的农牧民,不得平均分摊,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 (三)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草原牧业养殖越冬饲料储备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乡镇负责养殖量的摸底调查、补助资金的申报、资金兑现及饲料的分解发放。同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公示公告等工作,要做到规范透明,公开公平。 (四)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在资金发放上,坚持专款专用,坚决杜决挪用、挤占、侵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补助的范围、对象、用途和条件 (一)补助范围。全县15个乡镇及国营大峪、柏林种畜场。 (二)补助对象。重点用于草原畜牧业养殖场(户)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 (三)补助资金用途。用于草原畜牧业养殖场(户)购置越冬饲草料补助及饲草料调运发放。 四、补助方式及资金安排 (一)补助方式。为提高我县畜牧业养殖场、户、社等养殖积极性,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积极争取2024年草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资金1200万元,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管理、乡镇具体实施的方式。采取对牧业乡镇统一招标采购发放饲草料及半农半牧乡镇按吨补助资金的方式实施。 (二)资金安排。半农半牧区:投入资金400万元,按照补助到户原则,对柳林、木耳、纳浪、杓哇、阿子滩、申藏、洮砚、藏巴哇等半农半牧乡镇范围的养殖场、社、户等储备的越冬饲料按照每吨补助200元的原则进行补助,各乡镇资金计划(详见附表1);牧业区:投入资金800万元,按照统一采购饲草料发放到户原则,对尼巴、刀告、扎古录、完冒、喀尔钦、康多、恰盖等乡镇及国营大峪种畜场、国营柏林种畜场,以羊单位计量按照饲草料实物发放到户原则发放到户。计划采购饲草料3474.854吨(其中优质饲用玉米575吨、饲用青稞400吨,青稞草、麦草(干)1200吨、青储玉米299.854吨、青储燕麦1000吨),各乡镇饲料分配详见附表2。 五、实施程序 (一)建立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补助台账。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对牛羊养殖场(户)购置越冬饲草料登记造册,需提供饲草料购置数量相关证明。 (二)公开公示。对牛羊养殖场(户)购置越冬饲草料数量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经村委主任及具体承办人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牛羊养殖场(户)越冬饲料购置储备花名册进行全面核实(需提供购置饲草料数量相关证明),并通过乡镇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花名册、汇总表要有乡(镇)长、具体承办人签名盖章,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四)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养殖场(户)饲草料购置储备清单进行抽查、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县财政局终审。 (五)补助发放。 1.农区乡镇养殖场(户)补助发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补助资金信息录入惠农一卡通系统。县财政局对补助资金通过统一支付方式发放到户。 2.牧区乡镇养殖场(户)饲草料发放。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饲料,供货企业调运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直接分配给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并做好饲料发放登记工作。各乡镇、村组调运饲料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户自行负担。 六、实施期限与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1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 (二)进度安排 1.2023年3月: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审批及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2.2023年3月中旬:统计各乡(镇)牛羊养殖场(户)越冬饲草料购置储备情况; 3.2023年4月上旬:拨付兑现饲草料补助,发放饲草料; 4.2023年4月底前:资料整理、上报工作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资金发挥实效。县上成立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实施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乡镇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2024年卓尼县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指导组。明确工作机构及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认真统计饲草料购置储备情况,切实组织好补助发放工作及饲草料发放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凭证及时归档备查,并将归档资料复印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所需饲料的招标购置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的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凭证及时归档备查。县财政局负责按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监管力度。坚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确保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和专款专用,实施部门和乡镇自觉接受县乡村振兴、纪检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于截留、挪用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跟踪草原畜牧业养殖越冬饲草料储备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书面上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2.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技术服务小组 3.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养殖越冬饲料储备补助资金任务细化分解表 4.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饲料计划分配表 附件1 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补助资金及饲草料发放工作,确保农牧民增收目标的实现,现成立卓尼县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江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延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旦江 县财政局局长 安国龙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宁 琪 木耳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立顺 阿子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柏彦军 扎古录镇人民政府镇长 方 斌 藏巴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姜鸿平 柳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家楠 喀尔钦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晓燕 纳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四郎 申藏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西次旦 尼巴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珠秀 完冒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峰 洮砚镇人民政府镇长 准格加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长 任青才让 恰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桑杰卡 康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学功 杓哇乡人民政府镇长 王卫国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张连俊 国营大峪种畜场场长 云扎西 国营柏林种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补助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资金监管指导、对乡镇上报的补助花名册和资金拨款单进行审定等,确保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延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国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桢同志为具体联络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卓尼县2024年草原牧业越冬饲料储备项目技术服务小组
组 长: 安国龙 县农业农村党组成员 成 员: 朱彦才 县农业农村兽医师 赵喜平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产业股股长 房 明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股长 向卫平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兽医师 钱德库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兽医师 全永平 康多乡畜牧兽医站兽医师 常洛藏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王芳芳 县畜牧工作站畜牧师 杜红霞 县畜牧工作站畜牧师 包常平 县农检中心助理畜牧师 陈恒才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 李 桢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桑杰草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助理畜牧师 刘 强 纳浪镇畜牧兽医站助理兽医师 具体负责开展饲草发放、技术咨询服务及指导工作。规范草原牧业越冬饲草料补助和发放工作,将技术服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点和有关单位,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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