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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卓尼县2024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及拟扶持资金分解表的公示

时间:2024-06-11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关于卓尼县2024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施方案及拟扶持资金分解表的公示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切实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卓尼县全县共97个村集经济组织,2023年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投入资金共13315.15万元,全年总收入是4061.41万元,村均41.87万元,经营性收入3865.86万元,村均收入39.52万元,截止目前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97个,收入5—10万元的4个村,收入10-20万以上的村19个村,收入20-30万元的13个村,收入30-40万元以上的11个村,40-50万元以上的22个村,收入50万元以上的28个村。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卓尼县委“11358”发展战略,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重点,以稳定农业农村基本盘、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和共同富裕为目标,依托2023年卓尼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不断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稳固发展,大幅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村集体服务管理能力。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村集体经济倍增计划,2024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村均收入达到25万元。

三、扶持范围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资金投入及扶持范围。共投入资金220万元,通过提升一般村、奖励示范村进行差异化补助的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2个。扶持村级资金分解详见附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扶持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资金,推行“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

(三)资金使用方向。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可用于具有发展优势产业的村,进行自主经营、抱团发展,坚持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牦牛高质量发展、“五个万亩”培育行动相结合”,靠实县域经济“牛羊药菜菌”五大产业,建设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实体经济,延长产业链,增加产业值。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发展资金不能用于投资入股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项目实施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抓手,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谋划,全力推进,跟踪督导问效,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要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化、制度化、绩效化。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公告公示,落实好项目主体责任和资金监管责任,加大项目资金的跟踪监和总结验收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扶持效益。对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及省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附件:

2024年卓尼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拟资金分解表

序号

类别

乡镇

下达资金总额

村集体经济

组织

投入资金额

备注

1

提升村

完冒镇

54

沙冒后

18

2

康木车

18

3

根沙村

18

4

藏巴哇镇

36

柏林村

18

5

上扎村

18

6

扎古录镇

18.5

八什卡村

18.5

7

刀告乡

36

龙多村

18

8

盘桥村

18

9

奖励村

扎古录镇

18.5

麻路村

18.5

10

杓哇乡

19

大庄村

19

11

纳浪镇

19

朝勿村

19

12

尼巴镇

19

格拉村

19

合计

220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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