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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县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时间:2024-10-16   作者: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县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7号)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家庭农场扶持项目资金30万元,扶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6家,每家投入扶持资金5万元,为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资金发挥效益,进一步实现我县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提高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牧户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落实各项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及扶持对象已在卓尼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现随文上报,请审定。

附件:1、卓尼县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县级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2、公示文件及网站截图

3、示范家庭农场项目汇总表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6日

抄送:相关乡镇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6日印

附件:1

卓尼县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县级

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7号)精神,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30万元,扶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6家,每家投入扶持资金5万元,依据省上《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方案》要求,为确保扶持项目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内容及资金用途

(一)奖补内容经乡镇推荐上报,局务会议审定的6家县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分别为:卓尼才让东珠家庭牧场、卓尼县志兰家庭牧场、卓尼县牛昌荣种植家庭农场、卓尼县红永家庭牧场、卓尼县畜昌家庭牧场、卓尼县阿卫家庭农场。

资金用途项目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家庭农场生产技能和市场经营管理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优质品种引进、品牌创建、购置农用设施设备、购买生产资料(不超过项目资金的20%)以及开展市场营销,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生产经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奖补方式及标准

(一)奖补方式。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在扶持主体报备项目建设“一场一方案”并通过审核后拨付80%,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20%的原则,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拨付给项目承接主体。

(二)奖补标准。每个家庭农场扶持资金标准为5万元。

三、建设标准

结合此次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受奖补的家庭农牧场做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指导使用“一码通”应用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并做好发展多种类型、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生产集约、管理先进的家庭农牧场排头兵,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奖补的家庭农牧场积极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通过项目实施每个家庭农场原则新增带动农牧户不得少于10户,对项目实施中吸纳带动的农牧户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记载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财政直接奖补形成的资产不得少于项目奖补资金总额的80%。在家庭农牧场注销吊销、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暂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执行。

四、实施程序

(一)实施方案制定。奖补的家庭农场按照自身实际确定建设内容,制定项目“一场一方案”,其中明确项目实施单位概况、资金使用方向、建设地点和内容、投资预决算、保障措施、效益分析等内容,并上报备案。

(二)项目实施。建设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报备的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期为30天(即2024年10月25日-11月25日)。

(三)总结验收。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会同财政、相关乡镇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及绩效评价报告,报州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不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实施,保证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并及时发挥效益,建设取得实效。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县级家庭农场扶持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业宏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成 员:赵喜平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经济指导股股长

李 桢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杨尕藏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部

许 魁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部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房 明 县畜牧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成 员:王芳芳 县畜牧工作站畜牧师

向卫平 木耳镇畜牧兽医站高级兽医师

全永平 康多乡畜牧兽医站助理兽医师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产业股,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总体工作,由赵业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喜平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产业发展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统筹考虑,引导项目单位,利用地理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域内特色产业发展。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公告公示,落实好项目主体责任和资金监管责任,加大项目资金的跟踪监查和总结验收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农业发展资金效益。对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及省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四)强化绩效考核。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提前做好项目档案收集、自评等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健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跟踪问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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