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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卓尼县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7-22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卓尼县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一号文件精神,立足“高原草地农牧交错区”的地标特质,加快转变卓尼牦牛、藏羊产业发展模式,着力完善牦牛、藏羊产业化经营体系,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从“草地到餐桌”全产业链推进牦牛、藏羊产业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狠抓2024年度第一产业增加值,提高农牧民群众收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现将《卓尼县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项目名称:卓尼县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助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3、项目建设单位:全县十五个乡镇

4、项目负责人:杨富恒

5、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项目实施年限:2024年7月---2024年12月

7、受益对象:对全县范围内牦牛、藏羊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出栏的牦牛、藏羊进行出栏补助。

8、补贴标准及方式:按出栏牦牛每头300元、出栏藏羊每只60元的标准补贴。一是牦牛、藏羊养殖户需要提供的资料:1.牦牛、藏羊养殖户出栏补贴资金申请表;2.出栏照片(附协议后);3.金额交易凭证(收据、微信支付凭证等);4.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或B证)或购畜协议。二是牦牛、藏羊养殖经营主体需要提供的资料:1.牦牛、藏羊养殖主体出栏补贴资金申请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2.养殖场地养殖规模影像资料;3.养殖投入品管理台账;4.出栏照片(附协议后);5.金额交易凭证(收据、微信支付凭证等);6.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或B证)或购畜协议。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止,如对拟扶持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941-3621513 1388406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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