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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8-29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下达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在扎古录、藏巴哇、喀尔钦等乡镇依托农机服务水平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机化服务点,辐射服务周边乡镇农牧户机械化作业。为尽快发挥资金效益,根据项目实施程序,现将《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实施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负责人:杨富恒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年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受益对象:全县种植户。

绩效目标:引进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效、智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农机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7日止,如对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应。

监督电话:0941-3621513 12317

附: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9日

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下达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在扎古录、藏巴哇、喀尔钦等乡镇依托农机服务水平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机化服务点,辐射服务周边乡镇农牧户机械化作业,依托县域”五个万亩”种植产业培育行动部署,确保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已成为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对高效、智能、环保的农业机械需求日益增长,以应对劳动力短缺、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等挑战。因此,实施农机采购项目,旨在通过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

引进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效、智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农机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资金用于农机具购置等方面,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如依托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服务,需每年向所在村集体按照“2%”的标准进行资产分红。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任务

1.购置1404雷沃轮式拖拉机、旋耕机、液压翻转犁3台套。

2.药材种植铺膜机3台、药材挖掘机(链条式)3台、中藏药材初加工切片机9台(黄芪党参、当归、大黄各3台)中藏药材加工搓药机9台。

3.对农机操作人员人员进行培训。

(二)资金分解。投入资金100万元,按照统一采购农业机械发放到各乡镇,通过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

(三)建设地点。藏巴哇镇石达滩村、扎古录镇强岔村、喀尔钦镇柯别村。

(四)资金拨付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按照项目前期资料审核报备后支付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80%,完成验收后支付20%,的原则分批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三、实施程序

(一)实施方案制定。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县委农办)审定。

(二)进度安排

1.部署启动阶段:8月25日—9月10日。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务会议讨论、修订后,提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县委农办)审定后全面启动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农业机械,供货企业调运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直接分配给村集体,并做好农机发放登记工作。

2.招投标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完成招投标及公示公告工作。

3.实施推进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就近吸纳务工就业工作,并做好联农带农台账。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县级验收;10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体工作进行县级验收、总结,通过验收后支付项目预留的20%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乡镇乡镇长、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计划股设立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指导、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规范体系管理。建立以县农机服务中心、各股室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的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在各农机化服务点知道现代化农机示范推广及应用管理。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的指示精神,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腐败的“红线”,切实做好衔接资金监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做好监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对存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私分冒领、侵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倒查追责,严防资金流失风险。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乡镇、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牢牢扛起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责任,主动承担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主动协调配合,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切实把各自的资源优势运用好、发挥好,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努力形成推动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市场监管。认真总结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验做法,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附件1: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业宏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副组长:拉目才让县农机中心主任

成 员:柏彦军 扎古录镇人民政府镇长

牛晓东 藏巴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家楠 喀尔钦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喜平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经产业股股长

李 桢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窦德昌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种植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赵业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部署,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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