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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7-19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根据《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总体方案》精神,依托县域”五个万亩”种植产业培育行动部署,在木耳镇、柳林镇建设现代化种植产业示范基地2处,每个基地投入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新技术或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培训使用等方面。为尽快发挥资金效益,根据项目实施程序,现将《卓尼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实施单位: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负责人:杨富恒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年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受益对象:全县种植户。

绩效目标:在木耳镇、柳林镇建设现代化种植产业示范基地2处,每个基地投入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新技术或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培训使用等方面。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8 日止,如对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应。

监督电话:0941-3621513 12317

附: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9日

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下达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在木耳镇、柳林镇建设现代化种植产业示范基地2处,依托县域”五个万亩”种植产业培育行动部署,确保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结构布局,以乡村产业兴旺和延长产业链为导向,以农牧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持续发展以食用菌产业为主的富民产业道路,创新产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实现生产过程高效、高质、高能智能化发展,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建设不断完善,追求农业更高资源利用率、更高劳动生产率和更好从业体验感的农业形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根据《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总体方案》精神,依托县域”五个万亩”种植产业培育行动部署,在木耳镇、柳林镇建设现代化种植产业示范基地2处,每个基地投入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新技术或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培训使用等方面。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任务

1.完成秋古种植基地和奤盖种植基地共80个木耳种植大棚监测采集终端安装。

2.建立秋古、奤盖两个种植基地农业大数据监测平台内容包括:

(1)孢子监测:检测病害孢子存量及其扩散动态,为预测和预防病害流行、传染提供可靠数据;

(2)温室监测及控制系统:通过各种智能传感器,及时掌握棚内空气温湿度、土壤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和光照强度等参数的变化情况,并利用远程物联网控制设备控制电机和水泵等设备进行温湿度调节,最终实现对温室大棚科学、智能化、高效率的管理;

(3)种植基地80个大棚内的高清视频监控联网;

(4)秋古和奤盖2处种植基地的数据监测大屏和操作中控;

3.分配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对人员进行培训。

(二)资金分解。木耳镇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50万元;柳林镇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50万元;通过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

(三)建设地点。柳林镇、木耳镇。

(四)资金拨付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按照项目前期资料审核报备后支付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70%,完成验收后支付27%,质保金预留3%的原则分批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三、实施程序

(一)实施方案制定。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卓尼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卓农领办字(2023)140号文件精神,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县委农办)审定。

(二)进度安排

1.部署启动阶段:7月1日—7月20日。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务会议讨论、修订后,提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县委农办)审定后全面启动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2.招投标阶段:7月20日—8月25日完成招投标及公示公告工作。

3.实施推进阶段:8月25日-10月10日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就近吸纳务工就业工作,并做好联农带农台账。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县级验收;10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总体工作进行县级验收、总结,通过验收后支付项目预留的27%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为副组长、相关乡镇乡镇长、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计划股设立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指导、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规范体系管理。建立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各股室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的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在各种植基地试点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推广及应用管理。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的指示精神,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腐败的“红线”,切实做好衔接资金监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做好监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对存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私分冒领、侵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倒查追责,严防资金流失风险。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乡镇、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牢牢扛起种植产业发展工作责任,主动承担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主动协调配合,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切实把各自的资源优势运用好、发挥好,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努力形成推动全县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市场监管。认真总结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食用菌产业。同时,加强追溯体系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管理、清理、整顿、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种植产业品牌影响力。

附件1: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小组名单

附件1:

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貌科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副组长:卢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后芳环 木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世俊 柳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喜平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经产业股股长

        李 桢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窦德昌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种植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杜貌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部署,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卓尼县种植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技术服务小组名单

组  长: 杨瑞芳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 李桢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成  员: 赵成平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助理农艺师

         马瑞生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助理农艺师

         张建平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卢招财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事

具体负责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指导工作。规范食用菌种植引进技术要求,将技术服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点和有关单位,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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