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4-02 作者: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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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开征集卓尼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拓展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中共甘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甘南州纪委机关、甘南州监察委员会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把专项整治引向深入,扎实做好全县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征集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2026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整治2024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混淆,将代收代付款项、定向捐赠资金、专项用途资金等记入“其他收入”“补助收入”等科目。违规操作收入确认,将一次性收到的跨年度承包费、租赁费以及收取押金、工程保证金计入收入。虚构交易制造假象,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与关联方虚构经济业务,资金到账后变相返还等资金“过账”行为。2026年将村集体收入纳入督查、考核范围,提硬性目标、搞通报排名,造成集体经济收入虚增等问题。重点查处村集体收入统计造假、虚构收入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违规签订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执行的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合同,以及合同签订前未经民主决策,合同标的物不清晰、签订主体错误、履约不到位,合同资料未及时全面上传“三资”监管平台等问题。重点排查清理资产资源发包、出租等方面的违规合同,严肃查处无偿占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行为。 (三)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整治2013年以来帮扶项目形成的村集体资产,已确权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资产确权书、资产移交书等核心要素档案资料缺失或不规范、不符合资产登记要求,确权移交后未纳入“三资”监管平台管理等问题。 (四)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整治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的行为。整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村集体资金的行为。排查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利息等情形,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安全可控。 (五)违规举债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个人债务转嫁给村集体等行为,重点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往来等形成的债务。整治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形成的债务。 (六)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形。整治原始凭证不上传、上传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整治财务信息不公开、选择性公开,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查处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聚焦村级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整治立项、决策、发包、实施、验收全流程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工程项目未签订规范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管控不严、工程进度滞后,以及竣工验收不及时、不规范、资料归档不完整等情形。查处工程项目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或招标投标,以及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行为。严查利用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八)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未经民主决策擅自安排村级劳务用工、虚增用工人数、虚报冒领劳务报酬等行为。整治劳务用工未签订用工协议、考勤记录不完整、报酬标准不明确、劳务用工不公示,以及劳务报酬发放不规范等情形。查处劳务用工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牧村“三资”监管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0941-3625321 举报邮箱:1091992912@qq.com 来访来信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三楼农业农村局农办秘书股。收件人: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办秘书股,邮编:747600,请注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 特此公告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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