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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01   作者:文旅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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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者: 卓尼县财政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0-05-29 18:22:00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竟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牧、裁)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十三)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十五)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县文旅局应当加强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方面的建设能力,不断推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有机融合,以促融合、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促进文体广电和旅游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 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全域旅游、督查督办等工作。

  2.文体广电综合管理股。拟订并落实全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全县文化事业、产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及农村文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览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等,指导艺术院图改革及社会艺术创作与生产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挖据、管理、保护和安全心工作;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文博单位的发展规划;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推动学校、农村、社区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负责监管全县体育市场;负责各类体育健身娱乐、表演训练竞赛活动,广告技术、市场运营和体育彩票发行及公益资金等的管理;负责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和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监测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社团协会、民办机构的审核备案、监管指导;负责对A级景区环境卫生、观景合及旅游厕所管护、旅游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及出版、广电、文物、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经音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才监管及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体育行业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3.宣传交流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素材的调查收集、宣传推广;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内外交流等活动;负责编印全县旅游宣传资料;负责全县导游讲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舆情信息监测和宣传上报工作。

4.项目产业股。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业、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景区开发建设,提升景区档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阜尼全域旅游建设、“乡村旅游建设和厕所革命,提升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观景如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县文旅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119.6068万元,较2019年2282.05万元减少162.4432万元,减少了7%。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单位部分人员转入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5.6068万元,较2019年增加35.246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投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 较2019年减少197.69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将一部分退休人员划分到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168万元,较2019年0.1328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单位公务接待。

  3.机关运行费5.9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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