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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6-14   作者:文旅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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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者: 卓尼县财政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5-30 16:43:55浏览次数: 5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

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竟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牧、裁)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十三)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十五)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县文旅局应当加强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方面的建设能力,不断推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有机融合,以促融合、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促进文体广电和旅游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全域旅游、督查督办等工作。

2.文体广电综合管理股。拟订并落实全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全县文化事业、产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及农村文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览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等,指导艺术院图改革及社会艺术创作与生产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挖据、管理、保护和安全心工作;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文博单位的发展规划;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推动学校、农村、社区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负责监管全县体育市场;负责各类体育健身娱乐、表演训练竞赛活动,广告技术、市场运营和体育彩票发行及公益资金等的管理;负责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和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监测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社团协会、民办机构的审核备案、监管指导;负责对A级景区环境卫生、观景合及旅游厕所管护、旅游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及出版、广电、文物、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经音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才监管及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体育行业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3.宣传交流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素材的调查收集、宣传推广;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内外交流等活动;负责编印全县旅游宣传资料;负责全县导游讲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舆情信息监测和宣传上报工作。

4.项目产业股。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业、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景区开发建设,提升景区档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阜尼全域旅游建设、“乡村旅游建设和厕所革命,提升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观景如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5.县文旅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括非税收入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035.1120万元,财政拨款收2035.1120万元。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基本支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962.9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1072.2020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096万元,预计接待批次及人数人4批次。培训费,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安排培训费。会议费,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安排会议费。机关运行费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10.48万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92.8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481.6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2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1026.369819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无。

 

· 附件【卓尼县文旅局预算公开统一表格(2022年)(1)(2).xls】已下载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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