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作者:文旅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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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牧、藏)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十三)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十五)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卓尼县文旅局设5个下属部门,分别是卓尼县文化馆、卓尼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编制59人。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与上年相等,无增减变动。年末人数为182人,在职人员136人,退休人员46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460.1245万元,支出总计6335.526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709.6954万元,降幅58.76%,支出减少5996.79万元,降幅48.62%。主要原因是因为预算缩减导致收入支出降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60.1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0.124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335.5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4154万元,占24.66%; 项目支出4773.1109万元,占75.34%;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771.1246万元,降幅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旅游文化业务费用。项目支出减少5225.6491万元,降幅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缩减了财政预算支出。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4.0514万元,较上年减少875.398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旅游文化业务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60.124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7659.6955万元,降幅58.3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缩减了财政预算。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35.526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5996.7837万元,降幅48.63%。主要原因是预算缩减导致。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40.2584万元,占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52.9497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379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66.3193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177.2876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333.3228万元,占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1506万元,占1%;其他支出321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9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0.9960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363.794万元,降幅30.2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6.9159万元,较2020年减少290.1341万元,降幅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相应的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公用经费。
附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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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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