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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倡议书

时间:2022-10-28   作者:卓尼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数: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通过对过去农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而建立的。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是我国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的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缓解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随着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广泛开展,群众的医保意识日益增强,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参保率持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参保人员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实惠。参保人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尤其是患一些重大疾病的时候,能一定程度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的时候,所缴纳的保险可以用来助济其他患病的参保人,充分体现了“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惠互济的精神。

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于8月22日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为确保您顺利参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广大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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