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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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疗养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 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负责本辖区内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十二)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区域内的征兵工作、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军兵种预编预备役人员、地方与部队军事对口专业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民兵干部骨干的选拔、任免、培训及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卓尼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政府工作单位,下属1个事业单位,全局共有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人武部总编制数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截止2024年1月在职职工20人,退休职工11人,合计31人。含有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 训、党的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统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股。组织落实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拥军优抚及褒扬纪念股。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的审核申报,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疗养等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审核审报,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678.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12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37万元,较上年减少 41.41 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较上年数增加 21.16 万元。2024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2024年本部门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年我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768元,全部用于日常办公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我单位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其中安排办公费 3.12万元、慰问金8万元、双拥经费5万元、纪念设施运行维护费5元、退役士兵培训费2.8万元、三个纪念设施看护人员工资1.0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无。 政府购买服务: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占用统办楼办公场所5间,面积120平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公务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总额为25万元,共申报专项业务目5个,纳入绩效目标金额101.26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
附件【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xls】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xls】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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