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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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和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转变审计观念和思路,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切实在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以主要负责人总体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法治建设放在审计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始终立足于审计监督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以上率下,推进依法行政。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将定期学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周一工作例会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和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线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全部考试成绩合格。 (三)严守法定程序,规范依法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审计文书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的通知》统一文书格式,规范编制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书,真实完整记录审计过程。严格落实审计执法程序,审前召开审计进点会,宣读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审中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把控,压实审计组长、业务负责人、政策法规审理责任,严把审计质量关;审后进行廉政回访并公告审计结果,确保公正文明依法审计,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透明度。 (四)压实普法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周及“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群众工作五个全覆盖要求,组织干部到对口帮扶村宣讲法律法规、发放普法宣传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职责、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审计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制度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 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与主动转化的深度不足,部分审计人员对法治思维的理解仍停留在“依法办事”层面,未能深刻把握其“规则思维、程序思维、权责思维、底线思维”的丰富内涵,在审计实践中,习惯于凭借传统经验和方法处理问题,主动、自觉地将法律逻辑、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前置运用到审计项目谋划、问题定性、风险研判和提出建议全过程的意识不够强,审计人员在面对超出传统财务审计范畴的复杂局面时,运用法律原理进行综合分析、寻找破解路径的能力和经验相对欠缺。二是制度执行的刚性与细致程度有待加强,虽然已有基本制度框架,但在执行层面,对审计程序各环节(如调查了解、证据获取、底稿编制、报告出具、处理处罚移送等)的细节把控标准不一,全过程记录有时不够完整、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深度和覆盖面可能不足,导致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提升空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带头学习宪法、党章党规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升民主法治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审计项目计划制定、重大审计事项处理、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等过程中,注重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揭示违法违纪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二是持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审计取证、底稿编制、报告出具、处理处罚等环节,确保审计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审理复核,定期开展审计执法案卷自查,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审计业务管理、机关内部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笼子,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法律法规,利用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宣讲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财经法规,促进其增强守法意识和内控水平。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知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知识竞赛和在线学习,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基础。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完善“领学、帮学、促学”机制,带头学法、讲法、守法,发挥核心作用和示范效应。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并不断巩固审计业务知识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每年组织开展全体审计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丰富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审计、公正执法的能力。为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 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围绕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关键环节,健全既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审计工作机制。凡是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由局业务会议讨论审定。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要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倒逼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审计廉政公示制度,加强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审计廉政监督、廉政回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审计人员不想、不敢、不做违纪违规的事。加大审理工作力度,严把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定性处理、法律法规运用、审计文书等重要关口,对法制机构就业务部门提交审理的项目资料不全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实行退回、限期补正机制,确保审计执法的合法合规性。 (四)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推动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法律法规,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和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审计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学习平台、审计局微信群,定期推送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参与线上知识竞答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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