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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6”典型案例

时间:2026-06-04   作者: 点击数:  
春雷亮剑整乱象,从严监管护民生。为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中,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挖排查各类违法线索,严厉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案件。现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卓尼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时,发现卓尼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经查,该卫生院使用使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合采用自由裁量情形,决定处罚如下:
1. 没收过期医用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100支、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100支 ;
2.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卓尼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时,发现卓尼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经查,该卫生院使用使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合采用自由裁量情形,决定处罚如下:
1. 没收过期血型样本冲洗液6支、过期尿素(UREA)测定试剂一盒(R1:2*35ML+R2:2*18M);
2.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卓尼县某医院销售劣药案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发现卓尼县某医院销售劣药。经查,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采用自由裁量情形,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5盒;
2.罚款6000元。
下一步,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春雷行动 2026”为抓手,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紧盯民生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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