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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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甘南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和甘南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甘南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及《 2023年甘南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持续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互联网+监管”改革部署,深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二是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坚持协同推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对外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系统内分别建立或调整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农专、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及时进行动态管理。 (三)统筹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跨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2。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与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转变监管理念,优化顶层设计,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要合理配置、统筹使用监管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交流和反馈情况,尤其是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后要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抽查检查的工作信息,于11月2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抽查相关工作资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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