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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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县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6.负责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订帮扶方案及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8.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 9.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培训和表彰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草、财务、资产管理、督查督办及全县村级互助资金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督促落实、监测管理、效益评价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制定、资金计划编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年度项目计划备案工作;负责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和全县各级扶贫干部能力培训。 2.建档立卡股。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管理和退出验收工作;指导各乡镇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的审核录入、信息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机制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3.帮扶工作股。负责拟订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考核等;负责县级领导、县直及省州在卓组长单位、县直及省州在卓帮扶单位联系乡(镇)、村的协调管理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选派调整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服务保障、进度统计和国家考核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三、2021年预算收支说明 1.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括非税收入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卓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0813.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本部门预算非税收入0.1万元。 2.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84.51万元,其中:人头经费281.55万元,公用经费2.96万元,较2020年277.96万元增加6.55万元,增加了2.3%。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部分增加。 (2)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531.30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安排建议882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700万元(包括乡镇及县直单位压减公用经费的20%),上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002万元。较2020年24910万元减少13378.7万元,减少了116%。 (3)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84.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2.06万元,离退休支出2.45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531.30万元,其中其他扶贫支出11531.3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8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2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531.30万元,其中项目经费11531.30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059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0.0592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变化。 4. 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29.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27.95万元,办公耗材费计划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11.8708万元,其中车辆0元,办公楼127.262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4.6086万元。 6.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重点项目共计五项合计11531.3万元,分别为: (1)产业方面5858.77万元,其中:农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1171.37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项目224.4万元、中藏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100万元、乡村产业振兴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125万元、产业其他项目4238万元; (2)乡村振兴人才培训项目400万元; (3)雨露计划培训项目289.95万元; (4)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4855.44万元,其中:产业农用桥项目1167万元、护村护田河堤项目1556.7万元、产业路硬化及砂化项目871.74万元、防护项目1260万元; (5)项目管理费127.14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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