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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卓尼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14   作者:卓尼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  

卓尼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3、负责片区开发、产业化扶贫发展的规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

4、负责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扶贫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督办、反馈工作;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订帮扶方案及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7、负责对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管理;负责开展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

9、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培训和表彰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草、财务、资产管理、督查督办及全县村级互助资金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督促落实、监测管理、效益评价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制定、资金计划编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年度项目计划备案工作;负责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和全县各级扶贫干部能力培训。

2、建档立卡股。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管理和退出验收工作;指导各乡镇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的审核录入、信息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机制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3、帮扶工作股。负责拟订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考核等;负责县级领导、县直及省州在卓组长单位、县直及省州在卓帮扶单位联系乡(镇)、村的协调管理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选派调整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服务保障、进度统计和国家考核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截止2021年12月在职职工25人,退休职工4人,合计29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682.86万元,支出总计12,170.6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47.65万元,,降幅8.23%,支出减少86.99万元,降幅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8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2.86万元,占99.66%;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11万元,占3.39%; 项目支出11,758.51万元,占96.61%;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21.7万元,降幅22.8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减少34.71万元,增幅0.3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56万元,较上年减少487.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42.86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897.65万元,降幅7.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70.62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86.99万元,降幅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1万元,占0.32%;卫生健康支出20.18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12,111.63万元,占99.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12万元, 较2020年减少42.76万元,增降幅1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37万元,较2020年减少78.93万元,降幅68.08%,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产生培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产生“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产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未产生“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92万元,印刷费7.13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73万元,取暖费0.28万元,差旅费10.05万元,维修费3.93万元,其他交通费7.80万元。二、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78.93万元,降幅68.08%,主要原因今年未产生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0.04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4台(套),单价0.2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单价0.02万元以上家具、用具、装具270台(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办公设备购置费0.79万元,较2020年支出减少1.56万元,降幅为66.3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需求减少。复印纸采购0.4万元,较去年减少0.59万元,降幅为59.60%,主要原因是复印纸需求减少。较2020年年初预算数,未产生变化。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 年卓尼县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2021 上半年卓尼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079 元,增长 13.6%,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人口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卓尼县 2021 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021年度卓尼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卓尼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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