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作者: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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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
一、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县城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等6项约束性指标均在州上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7%,高于州上下达的目标0.7个百分点,全年未发生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 (二)水环境质量 西寨桥地表水国控断面、县城区木耳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优良比例保持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 无新增土壤污染源,土壤风险安全可控。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网格化管理,在重点时段和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煨桑及“四烧”等管控。开展供暖单位巡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煤炭市场监管,坚决杜绝劣质煤炭流入市场。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定期检查建筑工地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城区道路湿法清扫力度,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联合相关部门对车辆带泥上路、未覆盖等进行整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攻坚“百日行动”,着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以水定城”,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治理修复成果,持续开展洮河卓尼段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综合监管全县废水排放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偷排行为。强化水源地综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针对个别月份国控西寨桥断面污染因子超标问题,联合临潭、岷县生态环境分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整治,通过整治,西寨桥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完成整治23个),及时摸排,防止增量,积极申报项目,化解存量。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加强农牧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任务15座,目前全县农村户厕改造完成率为97%。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洮砚镇古路坪村、藏巴哇镇新堡村、寺台子村、上城门村、白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下拉地涉镉重金属整治项目。县政府投资90万元实施了扎古录村、柏林村和木耳村三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展“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大涉危(固)废单位综合监管,指导规范储存场所,完善各类台账,全年转运危险废物38.8吨,农药废物2.6吨。 (二)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维护好生态环境安全 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综合监管,督促督办相关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责任边界,我们有效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四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医疗废物转运等,在督促指导和部门联动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环境质量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新局面。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修订了《卓尼县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卓尼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卓尼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卓尼县突发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卓尼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5部预案,购置了应急物资,配备了人员,并组织开展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我们也持续开展全县核与辐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监测和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2022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全年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卓尼县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县政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2022年国家生态功能县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类资金2156.7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环境监测、流域治理等方面。2022年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实践基地创建行动,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两山”实践基地创建被省生态环境厅以全省第一的排名推荐至生态环境部,在后期的评估和审核中,未通过审核,今年我们将继续调整思路,完善方案,努力创建成功。 (四)坚决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增进人民生态福祉 全局干部职工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决策部署上,不断解放思想,改进工作方法,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要求,2022年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189项问题已全部通过州级复查复核并进行公示,其中:184项问题整改全面完成,5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16项,完成整改15项,1项正在整改。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进非现场监管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县生态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划片区,分区域,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砂石料场、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屠宰行业、水电站等重点行业开展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禁塑、打击危险废物、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各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50人次,共查处违法行为13起,下发责令整改书7份,监察建议4份,行政处罚7起,共处罚金8.8万元。 (六)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和日常普法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宣传走进企业学校、走进乡村街道、走进百姓生活,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保、保护环境的意识,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县上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 (七)推进项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2年争取落地新建项目3个,卓尼县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和甘南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卓尼县城区周边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均完成工程量的95%,建设完成卓尼县拉力沟水源地保护工程。同时,我们紧盯国家投资导向,重点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类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县域生态环境现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将不断释放,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将不断显现。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西寨桥国控断面水质不确定因素较多,管控难度大,全县生态环境存量问题突出。 二是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全民环保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全社会人人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浓厚,群众主动配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 三是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主动,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够。部分企业主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企业缺少环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重生产经营轻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环保责任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环境管理不严格、环保投入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随意作业等问题。 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并以“三抓三促”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年初工作目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一是服务大局,守好底线。在全省上下大力开展以招商引资论英雄的时代背景下,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系统观念和整体思维,将自己的职责融入到卓尼经济发展中去,一方面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提高州县审批联动,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另一方面,建立相关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共同推动项目落地,同时,我们将紧盯国家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一批生态环境类项目尽早落地实施,为实现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部门的力量。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始终守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依法依规的底线,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底线,主要把好项目建设前期环评审批准入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排污许可关、监督执法关等“三道关口”。二是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将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有关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我们将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盯紧问题,强化举措,全面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我们也将统筹兼顾,一体化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建设等,用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执法资源统筹,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和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加大执法普法力度。扎实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组织执法岗位培训,强化执法制度落实,开展执法效能评估,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从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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