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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13   作者: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点击数: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总要求,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认真落实州、县工作安排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认可度、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准确把握县域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现状全县境内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优良(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县域内无劣五类水质,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空气环境状况:全县上下认真贯彻执行“气十条”,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一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措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整治等方面着手,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大气环境有了明显改善。2023年,省州下达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指标PM10为37微克/立方米,PM2.5为1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98.4%。1至9月,我县平均空气质量粗颗粒物PM10为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2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5%,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控制在州级下达的目标要求限值内。

  土壤环境现状:全县县域面积为5318.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36.54万亩,占县域面积的0.046%,建设用地为0.33万亩。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随着现代农牧业和工业的发展,土壤环境治质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全面保持并不断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任务艰巨。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把握重点,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1)燃煤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县城区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中心(入驻5家企业)正常运行,二级配送网点12个,运行率为100%。开展煤炭经营企业抽检煤质16批次,出具报告6份,抽检合格率100%。城市建成区无新增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扬尘污染管控方面。对全县建筑工地定期进行督查,部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了冲洗平台和污水排放沉淀池;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及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到了及时清扫和冲洗;棚户区改造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中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都采用围挡、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对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道路施工进行破碎、开挖、回填、装运等施工作业时,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达到97%以上。扩大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范围,增加道路喷雾降尘作业频次,根据气候等实际状况,合理调度调配洒水、喷雾车辆,优化作业方式和时间,雨后立即开展道路清淤工作;持续开展渣土运输整治,严格密闭运输措施,优化运输路线,切实强化渣土运输全链条监管。(3)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开展冒黑烟车辆管控。结合“三反一查”“三类车”治理工作,严查老旧车,1至9月份清理淘汰老旧车110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源污染防治,截至目前申报登记及审核109辆,2023年抽测上牌10台,抽测上牌率为57.7%。积极开展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2021年至今,出租车油改气42辆,公交车油改气54辆,投入油气两用车辆20辆。加油站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4)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开展涉气企业排查整治,以县域内加油站、汽修厂等为重点,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及时排查设备泄露问题,及时督促更换维修。按月调度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台账,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提升VOCs治理设施效率。(5)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严格落实禁烧禁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要求,紧盯元旦、春节、国庆及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燃放得到有效改观。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建筑废弃物、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得到有效缓解。持续做好餐饮业油烟治理,各餐饮单位按要求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督促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理台账。

  2.分类施策,扎实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坚持“以水定城”,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治理修复成果,持续开展洮河卓尼段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综合监管全县废水排放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偷排行为。强化水源地综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针对个别月份国控西寨桥断面污染因子超标问题,联合临潭、岷县生态环境分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整治,通过整治,第一、二、三季度地表水达到二类标准要求。开展洮河卓尼段入河排污口巡查,及时督办相关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争取实施了总投资44万元的洮河干流多洛段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全县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和15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3.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十四五”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左右,目前我县已达到25%),实施了总投资120万的恰盖乡温布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20万元的完冒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卓尼县璞玉洮河丽景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州级审查。加大涉危(固)废单位综合监管,指导规范储存场所,完善各类台账,截至目前转运危险废物50.03吨。

 (二)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情况

  各级环保督察共反馈189项问题,截止目前,189项问题已全部通过州级验收并进行公示,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三)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持续开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卓尼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标6方面34个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共排查出问题16个,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四)强化环境综合监管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县生态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划片区、分区域、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砂石料场、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屠宰行业、水电站等行业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截止目前,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650余家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起,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6起,(其中免于处罚2起,未结案2起),行政处罚4起,共计罚款4.7万元。受理电话投诉、来信、来访、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8件,办结率100%。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执法人员对城区垃圾填埋场、各砂石料场、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不定期环境安全检查,对相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了辖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指导帮助,推动整改落实。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加强防范意识,杜绝侥幸思想,重视污染防治措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确保生产过程安全运行,全力维护我县生态环境领域社会和谐稳定和环境安全良好。

  (五)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总投资3636万元的甘南黄河上游高质量涵养补给区卓尼县县城周边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的98%。总投资2291万元的卓尼县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已完成建设内容的100%。总投资1000万元的卓尼县九甸峡库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的100%。

 (六)环境保护宣传情况

  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日等,开展了内容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宣传,主要利用卓尼电视台、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出租车顶灯等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宣传期间共发放围裙1200个、毛巾1100条、无纺布袋4500个、倡议书4200张、环保宣传册1800本,播放滚动屏16个、视频18个、悬挂横幅26条、展板16个,累计投入金额5.8万元。

  (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基地创建

  2023年7月,卓尼县向甘南州申报了卓尼县“两创”工作的申报函,随后获得了甘南州批准,及时在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同月11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对卓尼县“两创”工作以视频方式进行了预审,随后被命名为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前期资料已完成,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未获得国家命名。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我县环境质量在全州排名中等,形势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部门单位对环境质量目标“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有着安于现状的心态。企事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上还不够深入,只停留在表面。人民群众文化结构和道德素质方面存在着参差不齐,部分人为一己私利,不惜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等。主要表现在煨桑、“四烧”、偷采偷排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还不够到位,加之近期暴雨天气,造成县城区淤泥堆积,淤泥清除后,湿法作业频次不够,导致道路扬尘管控难度增加。二是我县环境污染风险零散、面广,加之我县与临潭县地理位置关系交织,与岷县交接,面临的生态环境风险叠加,在缺乏项目资金的支撑下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三是现有的执法能力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缺乏先进的执法设备和环保专业技术人才,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三、2024年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

  202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系统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各级环保督察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福祉。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持续深化“放管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三高”项目落地卓尼。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利用全县各部门宣传周、月活动,借助各类平台,通过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农牧村等对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广泛宣传,以此来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工作目标:

  空气环境质量目标:2024年县城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州上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农村环境试点监测中空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100%。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目标。洮河西寨桥、木耳镇断面及木耳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二类标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地下水三类标准。第一、二季度地表水、地下水优良比例100%。县域无黑臭水体。

 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重点工作: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加强采暖燃煤、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推进供暖单位燃煤锅炉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公安部门持续排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落实大型货车绕城措施。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督促住建部门加强城区保洁和清扫,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部门联动依法整治县域内“四烧”行为。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配合州上完成碳达峰方案制定,积极谋划我县碳达峰行动。

  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以水定城”,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治理修复成果,积极申报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水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持续开展洮河卓尼段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督促涉水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综合监管全县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未按排污许可要求违法排污的行为,组织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天河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传监测报告。强化水源地综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洮河卓尼段入河排污口监管,及时摸排,防止增量,积极申报项目,化解存量。

  净土保卫战: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开展下拉地银铅锌矿涉镉重金属整治。加大全县垃圾填埋场综合监管,督促各乡镇完成垃圾填埋场环保专项验收,规范运行,定期开展监测,并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监测结果。

 2.巩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各级环保督察共反馈189项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通过州级验收并进行公示,完成的189项问题要开展“回头开”,防止发生回潮反弹。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

  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加强核安全监管,督促核技术单位全面落实核安全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危(固)废和医疗废物处置,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力度,集中解决县域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开展2024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借助各类平台,采取多种途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等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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