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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向绿而生 逐绿前行——卓尼县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

时间:2023-11-07   作者: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点击数:  

近年来,卓尼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涉及卓尼县的17项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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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生态文明制度和责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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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科学编制各类规划。编制了《卓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县城总体建设规划、畜牧业污染防治规划、水产畜牧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旅游总体规划(2020-2025)等规划,为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遵循。同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完成了对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会议,印发了《卓尼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涉创单位的创建责任,细化了创建任务,为更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党政实绩考核。在考核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和生态建设五项指标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比达到20%以上,并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四是加强干部生态文明培训。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举办科级干部轮训班2期,设置了生态文明相关课程,2020年至2023年分别培训干部666人、826人、742人,做到了科级干部生态文明政策知识培训全覆盖。五是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治理河道80.23公里,新建河堤93公里,河道清淤疏浚8.17万立方米。累计整治“四乱”问题285个,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41起,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取缔河道河岸违法采砂场35家,清理河道134.6公里,回填平整河道1600平方米,2021年洮河干流卓尼段获评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责任,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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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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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打好碧水保卫战,地表水国控西寨大桥考核断面持续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标率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保持稳定,县域内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二是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根据《甘南州环境质量报告书》,2020至2022年我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70.91、69.55、69.55,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三是林草覆盖率不断提升。不断强化林草资源管护,实施了一批森林草原保护和修复项目,全县林草覆盖率达到89.96%。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100%。有效控制外来入侵有害物种,未发现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五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持续提升。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做到了分类、收集、暂存、转运规范管理全覆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六是强化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定了《卓尼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卓尼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卓尼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应急处置前中后及保障等责任,定期开展处置突发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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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空间布局,生态空间日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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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然生态空间功能不断完善。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县域国土面积5139.64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4039.87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78.55%,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3466.0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3.95%,做到了境内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二是河湖岸线保护持续加强。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规模以上1条河流和规模以下35条河流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划界河流总长度为893.7公里。编制完成5条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规划总长度23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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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发展,全力推进产业生态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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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情况。2020至202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分别为0.31吨标煤/万元、0.28吨标煤/万元、0.26吨标煤/万元,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情况。2020至202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下降0.0798亿立方米、0.11亿立方米、0.11亿立方米,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情况。2020至2022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分别下降0.2%、0、0.1%。四是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情况。2020年至2022年小麦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有机肥替代化肥率分别为75%、100%、100%。五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有效遏制秸秆燃烧,确保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推动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提高废旧农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2020至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2.6%、90.13%、90.2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为75.3%、76.8%、79.5%,农膜回收率分别为81%、82.44%、83.7%。六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情况。全面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力度,2020年至202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为78.6%、82%、82%,达到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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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低碳生活,不断厚植生态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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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饮用水水质持续达标。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水质实行每月一监测,2020至2022年我县集中式饮用水优良比例均达到100%。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检测工作,村镇供水方式全部为集中规范化供水,2020至2022年村镇安全供水覆盖率为100%,饮用水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标准值,卫生合格率为100%。二是城乡污水处理率持续达标。2020至202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4%、96%、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为55.3%、61%、27%,城乡污水处理率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三是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达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系统,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2020至2022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100%、100%、99%,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达到考核标准。四是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断提升。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2020至2022年分别新建改建厕所4928座、1962座、15座,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7%。五是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不断提升。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2020年全县新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23项6.76万平方米,占新建总建筑面积的60%;2021年新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12项1.25万平方米,占新建总建筑面积的57%;2022年新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7项2.07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00%,三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考核标准。六是政府绿色采购比例逐年提升。2020至2022年全县政府绿色采购构规模金额分别为648.53万元、853.3万元、716.17万元,政府采购绿色化例均为100%。七是定期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监测信息,以及生态创建信息、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内容,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2020年至2022年满意度分别为94.81%、95.29%、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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