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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7、10、11、21、53项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11-0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卓尼县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问题5、7、10、11、21、53整改任务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整改及验收情况

问题编号:5项

问题表述: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不严,在用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不严,在用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卓尼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卓尼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一矿一方案”、专家咨询意见和州县对接会议精神,按照最终优化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全县10家砂石料场均已按照“一矿一方案”完成了采矿区平台修整、挂网喷播、反压回填、覆土复绿和工区、生活区设施设备拆除等工作2024年10月15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10宗砂石料场开展了县级初验,2025年4月7日邀请专家组对该10宗砂石料场进行了闭坑生态修复现场验收,经专家组现场验收并认真讨论后,认为该矿山闭坑治理基本完成了方案中设计的工程任务和目标,予以通过验收。以上10宗过期采矿权人已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编制了《闭坑地质报告》并完成了闭坑注销手续。闭坑工作也已全面完成。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自然资源局通过验收

 

问题编号:7项

问题表述:河道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存在漏洞,侵占河道、违规取水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总河长10号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并督促各级河湖长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次,提高巡河质量,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共巡河8000次,并对河道管理范围开展地毯式排查,经排查未发现侵占河道等行为,今后将持续加强河道监管力度,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四乱”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违法行为,根据州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经过督查检查,未发现我县违法违规取水及地下水超采等问题。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水务局通过验收

 

问题编号:10项

问题表述:部分草原超载过牧。从国土“二调”到“三调”以来,甘南州草原面积减少了840万亩,但理论载畜量从2012年的424.2万羊单位先后增加为558和631.1万羊单位,且2023年的核算过程仅是将2018至2022年全州超载情况下的实际载畜量平均值作为理论载畜量。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南州理论载畜量核定数据的通知》(州林草监字〔2023〕254号)文件要求,我县核定理论载畜量为60.7万个羊单位,平均5.937亩草原承载一个羊单位,根据州上核定的数据将60.7万个羊单位及时分解到乡镇、村组。2025年4月省人民政府委托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学院都我县补奖政策的实施进行了效益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肯定了我县补奖政策实施各项政策措施。二是2025年我县草畜平衡巡查监管台账共上报4份,不存在违规放牧现象。同时我县不定期督促指导乡镇综合执法队定期对禁牧、草畜平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建立执法监管台账,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办,坚决处置,齐心协力打好草畜平衡工作持久战,确保“封得死、禁得住、不反弹”草原得到休养生息。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林草局通过验收

 

 

问题编号:11项

问题表述:甘南州实行禁牧、休牧制度不到位,县乡两级未编绘禁牧休牧草原分布图,明确禁牧休牧草原的四至界线、面积,也未确定季节性休牧的具体区域和期限,自然保护区等一些禁牧区内放牧行为依然如故,本应禁牧休牧的草原未得到休养生息。

整改情况:一是卓尼县禁牧区面积12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360.4万亩。县林草局科学核定草原禁牧区,明确所有禁牧区图斑四至边界、权属、生态现状和监管责任,完成了落地上图工作上报州局备案。二是县林草局要求各乡镇在草原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设立界桩、标识牌等设施,明确禁牧区范围,共设立标识牌116个。三是2025年我县草畜平衡巡查监管台账共上报4份,不存在违规放牧现象。同时我县不定期督促指导乡镇综合执法队定期对禁牧、草畜平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县林草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共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450份、涉及宣传人数500余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林草局通过验收

 

问题编号:21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2023年提前下达草原鼠害防治资金为576万元,需要完成鼠害防治面积为192万亩,鼠害防治投资标准每亩为3元,目前虽已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但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卓尼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鼠害防治)应用弓型夹捕捉防控地下鼠-中华鼢鼠8万亩,防控区域位于完冒镇沙冒多、沙冒后两村草场。该项目2024年7-8月份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审批工作,同时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24年9-11月份完成地下鼠-中华鼢鼠的人工捕捉防控工作;2024年12月底,申请完成验收及总结汇报工作。二是对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集中连片动态监测。及时监测治理效果并反馈,按照监测结果,科学论证,合理设计,精心组织实施草原鼠害综合治理。三是加强草原鼠害防治项目后期监管,对出现反弹的区域进行二次巩固,确保涉及区域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林草局通过验收

 

问题编号:53项

问题表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卓尼县下拉地1#2#3#尾矿库均不同程度存在坝面冲毁、截排水渠堵塞情况,未按要求设置渗滤液池、应急池,未开展尾矿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整改情况:委托甘肃智广地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制定了1#2#3#尾矿库环保整改治理方案。经过专家审核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卓发改字〔2025〕171号建设内容:新建渗滤液池2座、应急池3座、水平排水管90米,围栏工程122米,排水渠修复187米,截水渠修复49米,截排水渠清淤212.52立方米,防护网围栏修复100米,坡面修整及覆土绿化5628平方米,设置警示牌7个,既有构筑物拆除 819立方米,场地平整及覆土绿化2730平方米,水质监测样品采集分析40组,结果达标,土壤监测样品采集分析56组。2025年4月29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了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7月2日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的县级初验。并通过了县级验收,现申请该项目的州级竣工验收。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通过验收

 

 

二、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3日至14(共10个工作日)

反馈电话:0941-8221218 0941-3623722

电子邮箱:gnzzgb@163.com  zsthjjznfj@163.com

公示期间,如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可向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中共卓尼县委员会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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