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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尔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单位说明

时间:2023-06-1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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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喀尔钦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1)负责本辖区种植农作物的技术推广服务;(2)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开展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农业机械技术服务;(3)为本辖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和畜牧疾病的防治,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和畜牧疫情测报工作;(4)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

(二)农经财政服务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负责落实惠农政策,民政救济政策,管理好民政财务;(2)负责法制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及民事公证、民事调解(3)负责制定镇区建设规划并加强建筑管理,抓好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4)负责道路的养护及村内道路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抓好运输安全,保证交通为本镇经济建设服务;(5)负责指导卫生院努力作好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医学研究、妇幼保健工作及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6)负责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证社会稳定。

(四)镇文化服务中心。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镇科教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3)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4)鼓励、扶持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5)认真策划组织本镇并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二、机构设

行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武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

事业机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卓尼县喀尔钦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911.17万元,较2022年预算收入1877.39万元增加了33.78万元,增长1.79%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911.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911.17万元,比2022预算支出1877.39增加33.78万元,增长1.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变动,人员增加、离退休养老金政策变动、村组干部报酬、民生资金、环境卫生经费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1.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911.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78万元,增长1.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75万元;农林水支出32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积金变动,民生资金、环境卫生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5个。

其他项目0个。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0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相比无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91万元(其中包括电脑、打印机、家具用具、扫描仪、投影仪、秘密档案柜等),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42.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62.37平方米,价值493.7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2022年内单位增加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预算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辆,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4.4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2年上缴利息收入0万元,2023年按实际产生利息收入分季度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预算绩效按时拨付到位,我单位按照资金到付情况认真履行不标管理任务,及时推进工作进程,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支出408.1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附件4)。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408.15万元,分别为公用经费40万元、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人大工作经费6.45万元、民生(含村干部报酬)281.7万元、村级办公经费60万元、环境卫生整治经费10万元、大灶补贴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附件4:(喀尔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2:(喀尔钦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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