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 作者:尼巴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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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政字〔2020〕108号
尼巴镇人民政府 关于尼巴村石巴村文化广场修建事宜的 情况说明
中共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尼巴村石巴村为我镇独立的两个行政村,现就这两个行政村文化广场的修建事宜作以说明。 尼巴村文化广场修建场地原为尼巴村全体村民的公共用地,2012年尼巴乡政府计划在尼巴村修建文化广场,征地工作由当时的村委会干部旦智才让协助进行。经过协商,由乡政府落实了一部分款项,由旦智才让垫付262000元后把地从群众手里欠了过来。2018年2月,由镇政府向旦智才让支付180000元文化广场征地费用,目前还有82000元尚未结清。 石巴村文化广场修建场地原为尼巴乡供销社旧址,占地两亩多,2002年企业改制,供销社将这块地卖给了石巴村村民才让道吉和旦巴两人,库房归才让道吉,铺面归旦巴。2009年,旦巴准备维修铺面围墙,石巴村部分村民进行阻挠,理由是认为这块地属于石巴村全体村民,后经贡巴寺活佛喇嘛嘎绕仓居中调解,才让道吉和旦巴将这块地无偿赠与石巴村,后乡政府在这块地上修建了石巴村文化广场。 特此说明
尼巴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尼巴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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