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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农牧村集体“三资”领域

时间:2022-09-0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在全县开展农牧村集体“三资”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公告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规范全县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按照省州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牧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涉及全县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在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违规经营、隐匿收入、转移财产、权力寻租、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治理时限

2022年8月--12月

三、治理重点

(一)集体资金管理方面:1.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农牧村集体资金;2.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农牧村集体资金;3.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4.农牧村集体收入不及时、不足额送存银行账户并同步登记会计账簿,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5.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私存私放;6.违反农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挥霍浪费,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7.支持农牧村小型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贪占、挪用、克扣、浪费;8.村集体投资企业(合作社)配股入股资金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以及配股入股本金安全等问题。

(二)集体资产管理方面:1.将农牧村集体资产贪污侵占、非法买卖、优亲厚友、化公为私、违规报废;2.长期无偿或者低价占有、出借,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农牧村集体资产;3.违规管理经营使用农牧村集体资产,以及在此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4.农牧村集体资产运用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5.虚假填报会计资料和各类报表,相关报表数据不实、不准;6.农牧村集体资产,特别是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资产重建轻管、权责不清,未纳入账内管理、资产移交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问题。

(三)集体资源管理方面:1.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农牧村集体资源;2.侵占、抢占、平调农牧村集体资源;3.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农牧村集体资源,擅自改变资源用途;4.非法倒卖、出售农牧村集体土地及其他集体资源;5.在农牧村集体资源处置、开发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贿赂;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和干预农牧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等问题。

(四)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方面:1.党委、政府和涉及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问题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监督管辖范围内农牧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四、主动说明问题处理政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于在2022年10月30日前主动向卓尼县纪委监委及所在乡镇纪委说明相关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限期内不主动说明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隐瞒问题、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41-3621422

举报网站:http://gansu.12388.gov.cn/gannanzhou/zhuonixian

来信来访: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统办大楼13楼(卓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47600

广大干部群众也可以到所在乡镇纪委进行举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相关问题,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卓尼纪律检查委员会

卓尼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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