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3 作者:文旅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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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卓尼三格毛婚嫁风俗 过了腊八就是年,腊月和正月可以说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也是觉乃藏族结婚的高峰期,生活在卓尼洮河沿岸半农半牧区和周围农区的藏族青年,至今仍遵循着古老的婚俗习惯。觉乃藏族青年男女的婚姻,虽有自由结合的习惯,但仍然施行着"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古制。
媒人回男家复命时,女家给媒人一支箭,名曰"女儿箭"带回去,表示愿意结亲之意,自此成为姻亲,完成了订亲或订婚程序。自订婚后,男方家每年须向女家送礼两次(正月、八月十五),直至结婚后为止。送的礼物第一年每次十二个馍,一瓶酒,俗名为送酒。以后馍馍减去两个,酒相同。需要商议迎娶事宜时,媒人亲自去送礼。 之后,由女方家长报说女儿的陪家品,实际上就是向男方提出索要彩礼的要求,男方根据女家陪嫁的多少,相应地提出给女方的彩礼,新娘的衣物饰品则需男方一次或分几次送足。贵重的金银饰物在订亲时承诺,成亲后逐渐补置。彩礼除现钱外,还有衣服、头饰、耳饰、手镯、戒指等物。另须整猪一口,腊肉六、七块,大砖茶数块。家庭富有者,还要牵一头牛或一匹马。农区的彩礼多为粮食、布料与现金,嫁衣布料单薄,色彩鲜艳。过去多用棉布、绸缎、条绒等,现在亦流行毛料之类。彩礼一般由妇方家列出彩礼清单,经过媒人和男女双方家主商议决定。彩礼一般在娶前"吃酒"时一并由媒人送到女家。 在结婚的那天,媒人要牵一匹骏马并领一马夫送到女家,
卓尼的藏族人民把结婚的礼与俗有机结合,通过喜庆繁复的过程来保障婚姻,使这一事关家庭存续的重大礼仪隆重而热闹,具有传统的民族性和鲜明的宗教色彩。三格毛服饰在2010年被列为省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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